关于对隆德县兄弟物流有限公司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给予处罚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2-11-22编辑录入:

  近期,隆德县部分行业出现从业人员逃避防疫检查、拒不执行日常防疫工作管理规定的情况,给全县防疫工作造成了安全隐患。为维护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研究,现将2022年11月19日发生的1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处罚通报如下:

隆德县兄弟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翟某某自11月16日至19日以来,未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规定重点人群“两天一检”要求采集核酸。11月19日13时许在隆德县高速出口处与兰州货运人员王某某接货时,未按疫情防控规定履行物资“点对点”运送闭环管理规程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

针对以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隆德县兄弟物流有限公司采取如下处罚:一是对隆德县兄弟物流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二是对隆德县兄弟物流有限公司给予规定数额经济处罚。三是对隆德县兄弟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翟某某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全县各个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与各项防疫规定,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隆德县公安局   

隆德县交通运输局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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