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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2022年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第二期

索引号 640423017/2022-0003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市监局


20222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4件,环比下降22.2 %,同比上升27.3%。其中,投14件,举报0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20元

    一、基本情况分析

(一)从投诉举报方式来看,12345市长热线(11件)、电话投诉(1件)、来访(1件)、转办(1件)。

(二)从投诉举报问题来看,投诉举报受理的问题主要有:价格收费(4件)、食品安全(3件)、售后服务(3件)、产品质量1件)、特种设备(1件)、服务质量(1件)、标签标识(1件)。

序号

投诉举报问题类别

受理量(件)

调解成功量(件)

占比(%)

1

产品质量

1

1

7.14

2

食品安全

3

3

21.42

3

服务质量

1

1

7.14

4

特种设备

1

1

7.14

5

售后服务

3

3

21.42

6

计量器具

0

0

0

7

价格收费

4

4

28.60

8

虚假广告

0

0

0

9

无证经营

0

0

0

10

知识产权

0

0

0

11

标签标识

1

1

7.14

12

其他

0

0

0


总计

14

14

100

    (三)从商品投诉举报来看,投诉举报受理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一般食品(4件)、文化、运动用品(1件)、特种设备(1件)。

(四)从服务投诉举报来看,投诉举报受理量较大的服务主要有:销售服务(1件)、餐饮和住宿服务(3件)、停车服务(1件)、售后服务(3件)。

(五)从投诉举报地区来看,县城区域12件、联财镇1件、杨河乡1件。

    二、春节期间投诉举报情况

春节期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件,其中投诉1件,举报0件。涉及药品价格收费投诉1件,经查实,该药店进货发票及台账齐全,药品零售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店内药价为明码标价,消费者购买的药品与市场内其他药店标价一致,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三、消费投诉热点分析

    本月投诉主要集中在价格收费方面,投诉举报量4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8.6%。主要问题:一是经营者不明码标价,随意定价,消费者提出异议后态度恶劣;二是消费者在网上订房成功而到店却生变数、入住房间与网页宣传不符、临时涨价不按网上标注价格收费;三是停车场存在未公示停车收费价格、未按公示价格乱收费等情况。

四、消费提示

一是购买商品时,对照商品标价签,看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保持理性购物的心态选购商品,不要单凭价格决定消费,更要注意商品的内在品质,另外,注意商家出具的打折商品发票内容,商品价格是否与标签一致。

二是网络购物最终价格应以实际下单结算价格为准,如出现价格异议,请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电子订单、快递单号等电子数据,索要发票或收据等购物凭证,遇到问题时可以在平台上发起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未能处理,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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