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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2022年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第六期

索引号 640423017/2022-0010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市监局

20226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26件,环比上升62.5%,同比上升44.4%。其中,投23件,举报3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58.8元

    一、基本情况分析

(一)从投诉举报方式来看,12345市长热线(24件)、12315平台(2件)。

(二)从投诉举报问题来看,投诉举报受理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安全(8件)、售后服务(5件)、服务质量(4件)、价格收费(3件)、产品质量(2件)、药品安全(1件)、计量器具(1件)、无证经营(1件)、虚假宣传(1件)。

序号

投诉举报问题类别

受理量(件)

调解成功量(件)

占比(%)

1

产品质量

2

2

7.69

2

食品安全

8

8

30.76

3

药品安全

1

1

3.85

4

服务质量

4

4

15.38

5

特种设备

0

0

0

6

售后服务

5

5

19.23

7

计量器具

1

1

3.85

8

价格收费

3

3

11.54

9

虚假广告

1

1

3.85

10

无证经营

1

1

3.85

11

知识产权

0

0

0

12

标签标识

0

0

0

13

其他

0

0

0


总计

26

26

100

    (三)从商品投诉举报来看,投诉举报受理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一般食品(8件)、药品(1件)、服装鞋帽(1件)、通讯产品(1件)。

    (四)从服务投诉举报来看,投诉举报受理量较大的服务主要有:售后服务(5件)、销售服务(7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1件)、其他服务(1件)。

(五)从投诉举报地区来看,县城区域22件、沙塘镇2件、温堡乡(1件)、观庄乡(1件)。

二、消费投诉热点分析

食品安全类投诉占本月消费投诉的30.76%,仍居首位。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商家销售过期、变质商品或销售临期食品;二是餐饮食品腐败变质、含异物。

三、典型案例

投诉内容:群众反映在隆德县某药店在药师不在店内的情况下私自给儿童开头孢类药品。

处理结果: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应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念

    在消费前要充分了解经营者的资质信誉、合同条款、优惠活动细则、以及售后保障服务等情况,切勿因贪小便宜而盲目冲动消费。

    (二)在消费过程中,无论是通过网络消费还是线下实体店消费,均要牢记索要正规票据

    保存好合同资料、付款凭证、交易信息、宣传图片等作为日后消费维权证据。

    (三)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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