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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水务局关于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 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423013/2021-00133 文号 隆水函字〔2021〕22号 生成日期 2021-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隆德县水务局关于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

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隆德县渝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隆渝水司函[2021]29号)收悉,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水规发[2019年]3号)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过对隆德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及泵站蓄水池水质进行定期检验,发现隆德北片区水源水质硫酸盐超标,虽然隆德北片区泵站蓄水池采取了水源替换处理,但受资金限制片区内配水管网及串巷入户管道未进行提升改造泵站、蓄水池等站点安装的部分自动化设备老旧、功能落后各级管道分水口和骨干管道关键部位缺少自动化量测及监控设备,不利于及时发现故障、抢修维护,无法提高供水保障率,不满足“互联网+城乡供水”运行要求。奠安乡农村人饮水源为沟道截潜,该水源水质未经过泵站蓄水池处理直接向人饮管道供水,存在雨洪季节水质不稳定情况。为解决观庄乡及奠安乡人饮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隆德县观庄乡和奠安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转型发展,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同意宁夏建设“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的函》(水农函〔2020〕70号)要求观庄乡配水管网串巷入户管网进行改造,奠安乡人饮水源由桃山泵站进行替换连通,十分必要且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4月2日,隆德县发改局下发了《关于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发改审发〔2021〕68号)。2021年9月2日隆德县水务局下发了《关于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隆水发〔2021〕80号)。批复建设规模:北部观庄片区由隆德县城第二泵站蓄水池供给,向观庄乡最大供水量为46.82万m3南部奠安片区由桃山泵站供给,需水量9.85万m3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包含泵站、蓄水池、管网监测点三部分“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对7座泵站蓄水池、13座独立蓄水池18处管网监测点进行自动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一)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布置方案:1)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管道总长77.02km,其中改造干管管道8.27km,改造支管道13.86km,改造入村管道50.96km,铺设扬水管道5.59km;翻建泵站2座,新建泵站1座,新建泵站管理房20m2新建蓄水池5座,各类建筑物240处,各类阀井161座。(2)串巷入户改造工程Φ50PE串巷管道29.488km,Φ40PE串巷管道117.952km,Φ25PE入户管道221.16km,设计入户3686户,新建各类阀井2993座,拆除恢复硬化道路44.232km(二)奠安乡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工程铺设管道8.88km,其中铺设扬水管道DN125钢管3.05km,铺设Φ90PE管(1.6MPa)3.05km,Φ75PE管(2.0MPa)1.61km,DN80钢管1.17km,新建桃山加压泵站1座,新建200m3高位蓄水池1座,新建泵站管理房20m2,管道过路建筑物3座,过沟建筑物2座,新建各类阀井19座。(三)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布置方案:自动化设计仅包含泵站、蓄水池、管网监测点三部分。(1)泵站:对本次7座泵站蓄水池做自动化建设;(2)蓄水池:完成13座独立蓄水池的自动化建设;(3)供水管网:对供水管网上18处监控点进行自动化建设。

工程总投资4723.8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3649.85万元。主体工程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7月完工,工期11个月。根据初设报告和现场调查,工程扰动面积为25.88hm2,其中:永久占地0.61hm2,临时占地25.27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2.72hm2、耕地18.01hm2、林地5.05hm2、道路用地0.10hm2,用地手续已办理。

工程建设中土石方开挖总量19.22万m3,填方总量19.22万m3,综合利用后,挖填平衡,无弃土,无取(弃)土场。

二、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类项目级标准。

(三) 同意本项目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5.88hm2

(四)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为128.51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计划。

三、 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目前主体工程已开工,要结合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尽快完善和实施水土保持后续措施,确保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二) 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做好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批准。

四、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附件:隆德县水务局关于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隆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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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通过定期检验发现隆德北片区水源水质硫酸盐超标,虽然隆德北片区泵站蓄水池采取了水源替换处理,但受资金限制片区内配水管网及串巷入户管道未进行提升改造泵站、蓄水池等站点安装的部分自动化设备老旧、功能落后各级管道分水口和骨干管道关键部位缺少自动化量测及监控设备,不利于及时发现故障、抢修维护,无法提高供水保障率,不满足“互联网+城乡供水”运行要求。奠安乡农村人饮水源为沟道截潜,存在雨洪季节水质不稳定情况。为解决观庄乡及奠安乡人饮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隆德县观庄乡和奠安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转型发展,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同意宁夏建设“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的函》(水农函〔2020〕70号)要求观庄乡配水管网串巷入户管网进行改造,奠安乡人饮水源由桃山泵站进行替换连通,具有重要意义且十分必要。

2021年4月,隆德县发改局下发了《关于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发改审发〔2021〕68号)。2021年9月隆德县水务局下发了《关于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复建设规模: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由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奠安乡供水管网连通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3部分组成。北部观庄片区涉及1个乡12个行政村总人口15970人,由隆德县城第二泵站蓄水池供给,向观庄乡最大可供水量为46.82万m3,总需水量39.47万m3/年。南部奠安片区涉及全乡7个村户籍人口3843人,人饮用水由桃山泵站供给,需水量9.85万m3,桃山泵站设计年最大供水量为131.4万m3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包含泵站、蓄水池、管网监测点三部分“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对7座泵站蓄水池、13座独立蓄水池18处管网监测点进行自动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一)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布置方案:1)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管道总长77.02km,其中改造干管管道8.27km,改造支管道13.86km,改造入村管道50.96km,铺设扬水管道5.59km;翻建泵站2座,新建泵站1座,新建泵站管理房20m2新建蓄水池5座,过沟建筑物14处,过等级公路建筑物13处,过硬化道路建筑物213处,定向钻孔拉管总长1313m,排气补气阀井28座,放空阀井14座,蓄水池进口阀井23座,蓄水池出口阀井33座,分水阀井37座,消防井26座。(2)串巷入户改造工程Φ50PE串巷管道29.488km,Φ40PE串巷管道117.952km,Φ25PE入户管道221.16km,设计入户3686户,联户水表井611座,闸阀井184座,室外取水井2198座,串巷管道拆除恢复硬化道路29.488km,DN100定向钻孔拉管总长88.464km,入户管道拆除恢复硬化道路14.744km,DN50定向钻孔拉管总长73.72km。(二)奠安乡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工程铺设管道8.88km,其中铺设扬水管道DN125钢管3.05km,铺设Φ90PE管(1.6MPa)3.05km,Φ75PE管(2.0MPa)1.61km,DN80钢管1.17km,新建桃山加压泵站1座,新建200m3高位蓄水池1座,新建泵站管理房20m2,管道过路建筑物3座,过沟建筑物2座,新建各类阀井19座。(三)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布置方案:根据隆德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实际,观庄乡管线改造的部分结合自动化设计同步实施,因此自动化设计仅包含泵站、蓄水池、管网监测点三部分。(1)泵站:对本次7座泵站蓄水池做自动化建设;(2)蓄水池:完成13座独立蓄水池的自动化建设;(3)供水管网:对供水管网上18处监控点进行自动化建设。

工程总投资4723.8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3649.85万元。主体工程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7月完工,工期11个月。根据初设报告和现场调查,工程扰动面积为25.88hm2,其中:永久占地0.61hm2,临时占地25.27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2.72hm2、耕地18.01hm2、林地5.05hm2、道路用地0.10hm2,用地手续已办理。

工程建设中土石方开挖总量19.22万m3,填方总量19.22万m3,综合利用后,挖填平衡,无弃土,无取(弃)土场。

项目区地处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属中温带半湿润向半干旱过渡性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502.1mm,气温5.1℃,风速2.9m/s。土壤主要是黄绵土和黑垆土。植被类型以半干旱草原植被为主,林草覆盖率约55%左右,项目所在地区地表水系为黄河支流葫芦河,无常年地表径流,地表水资源较为贫乏,主要靠大气降水及凝结水补给。项目区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年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000t/km2·a,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宁夏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隆德县水务局于2021111主持召开了《隆德县北片区观庄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隆德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隆德县水利工作站方案编制单位宁夏瑞祥水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工程建设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进一步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5.88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范围、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损坏原地貌面积25.88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795.4t管道工程是本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建设期是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类项目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标准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为:管道工程区、泵站蓄水池区和道路工程区3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一)泵站蓄水池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500m2/50m3、土地整治0.15hm2

植物措施:造林0.15hm2(新增)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300m3(新增)

(二)管道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7.2hm2,土地复垦16.90hm216处浆砌石防冲墙580m/533.85m3

植物措施:造林6hm2(新增),种草1.2hm2(新增)

)道路工程区

工程措施:5km、宽3m砂砾石路面1.50hm2/750m3

植物措施:种植云杉0.20 hm2(新增);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200m3(新增)。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水土保持监理

鉴于本项目建设规模小,占地面积小,水土保持总投资低于2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委托主体监理。

九、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定位监测、调查监测、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管道工程区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128.51万元(主体投资76.53万元、新增投资51.9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76.53万元(为主体投资),植物措施37.37万元,临时防护工程3.61万元,独立费用11.00万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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