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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423002/2022-0005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

单位《关于呈报<关于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请示(住建发202263)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意建设。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法人:梁龙祥

四、建设地点:城关镇三合村、吴山村等35个行政村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时间2022年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城关镇三合村、吴山村,联财镇张楼村、沙塘镇锦华村、温堡乡老庄村、奠安乡新街村等35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站点35个,主要包括新建再生资源积分兑换中心和分拣操作间;分拣操作间分为金属类、废纸类、塑料玻璃仓库等基础设施共102平方米。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574.42万,其中工程费用518.35万元,其他费用28.72万元,预备费用27.35万元,资金来源为垃圾分拣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

九、项目管理:请你单位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手续不齐全,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附件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资概算表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624

  

附件:

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占投资额(%)

建筑工程

其他费用

预备费

合计

数量

单位价值(元)  

工程费用

  518.35



  518.35



90.24










其他费


28.72


28.72



5.00










预备费5%



27.35

27.35



4.76

合 计

  518.35

28.72  

27.35

574.4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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