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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塘镇实施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竣工验收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27/2025-0000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沙塘镇 责任部门


根据《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沙塘镇立足产业发展结构,实施隆德县沙塘镇张树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项目

隆德县沙塘镇张树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40栋日光温棚总面积13482㎡,其中新建22栋,改造18栋;铺沙路5000㎡,排水渠550m;配套室外给水、供电管网等。建设时间为2025年8月-10月,申请闽宁资金180万元。

经四方联合验收,40栋日光温棚、铺沙路、排水渠、配套室外给水、供电管网质量合格,验收通过。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沙塘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54-6658006  平台举报电话12317

特此公示。  





隆德县沙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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