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4-0003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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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4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朱红社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质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总林长令》等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建设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政务服务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自治区的《实施方案》锚定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增强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度、获得感的工作目标,坚持系统思维、突出整体规划,明确提出“13+1+7+N”重点任务,量身打造了全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三个清单一个方案”,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硬抓手、强支撑。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特别是服务群众的一线“窗口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厘清各自服务范围和需要协调解决的办理事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强调,梁言顺书记、张雨浦主席联名签发第1号总林长令,提出了今年全面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五大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作风。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自觉把总林长令各项部署要求作为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渝河县城段综合治理和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进度,扎实开展和美城乡绿化美化提升行动,抢抓春季植树造林关键期,年内完成植树造林7.7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万亩,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水土保持率分别达到27.6%、90%和88.6%,整体提升老巷子绿化水平,力争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4.3%。
会上,还研究了《隆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送审稿)》《隆德县“四水四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