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17-30473 | 文号 | 隆政办发〔2017〕25号 | 生成日期 | 2017-04-1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隆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运营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效破解农村物流“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拓宽全县农特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结合此次隆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性与示范性效应,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打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培训、县域农产品上行、工业生活品下行、电子商务新型物流体系建设五大体系工程。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力以赴落实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最初一公里”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到 2018 年底,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拓展农产品销路、带动农村扶贫开发、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 、发展目标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至试点期末,建设1 套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网点体系(含1 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 个隆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1 个物流配送中心、10-15个示范店);建设线下展销中心 1 个、第三方电商平台线上特色馆 3 个。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培育地方农特优产品品牌不少于 3 个;发展2个“旅游+电商示范基地”及2个淘宝村(电商村),力争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电子商务培训达 500 人次,新增电商从业人员不少于 100 人;培育一批网店,孵化电商企业不少于 5个。
三 、实施内容
(一)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根据自治区方案要求,利用县内现有的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第三方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园区、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以公开招租评选方式,租赁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精装修办公楼,租金不高于20元∕平方米·月,确定租赁场地后,电商企业能够直接进驻运营,主要分为农特产品线下展销区、培训中心、综合宣传区、办公区、创客中心和快递服务区等区域,场地租赁费计划600万元,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次付款。
(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由政府主导,通过公开竞争评选方式,选择合作企业牵头组建运营,电商运营企业须具备一定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质和经验,配备专职运营人员团队,电商业务对接、咨询、并提供当地实际特色增值服务,具备完成统一包装、统一发货、品控监督、数据分析等职能。电商运营企业自负盈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给予电商运营企业一定补助,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电子商务培训孵化体系建设。
1 、建设目标。根据自治区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总体要求,培训费用不超过中央下达资金的20%(即400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整合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和模式,建设全县电子商务人才库、项目库,以村民、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培训对象,建立集电子商务培训、孵化、推荐就业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每年培训300 人次,孵化网店不少于3家。
2、建设内容。培训孵化中心设在租赁楼宇内,主要针对电商企业需要的技能型培训,按照单次可培训50人的规模规划建设培训教室,以实现“教”“学”互动为原则,配备投影、音响、实战道具、WIFI 等基础设施。
3、培训模式。以村民、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培训对象,按“培训+孵化”模式,由电商运营企业负责,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邀请专业培训人员,经过培训后,在培训孵化中心线上交易200单以上的,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愿意留在孵化园的,企业可聘请为技术员工,愿意回农村自主开设网店创业的,按照政策给予支持。
(四)村级电商服务站和示范店建设运营。按照改造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依托现有正常开展销售的实体店、商业超市、千村电商村级服务网点,继续改造建设103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在人流量较大、具备宽带接通条件的中心集镇和村选择建设10-15个示范店,每个示范店投入建设资金20万元。
1、村级电商服务站改造建设。对自治区扶贫办、供销社项目资金改造剩余的8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进行一次性改造,每个村级电商服务站投入资金3万元,共计255万元,包括2平方米主题背景墙,1台电脑、1台手机、1台电视,3平方米的展示台1个,1.8米x1.2米的货架2个,包裹快递货架2个,快递公司扫码枪2个,物流管理软件1套。
2、电商示范店建设。门店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门面宽4米以上,农村信息专区面积5平方米以上(最好靠近对外门窗位置)。厅店外部:门头、配置店招、包装立柱、WIFI牌、灯箱。厅店内部:包括三大功能区:线上体验区,商品信息展示区和快递物流服务区,标配如下:线上体验区,包括2平方米主题背景墙,体验台席( 1台电脑、 1台42寸电视,1台手机),1桌1椅。商品信息展示区,包括1.8米x1.2米的货架4个,X展示架2个,快递物流服务区,包裹快递货架2个,快递公司扫码枪2个,快递管理软件1套。
3、村级电商服务站运营。村级电商服务站立足为乡镇、村级的群众提供代购、代销、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快递业务的代收、代发服务、农产品信息上传、网络展示及销售的全方位信息化服务。在服务站建立运营初期,由于业务量少、成交量相对较低,群众的网上交易习惯需要逐步培养,为保证村级服务站的正常运行,在服务站销售过程中,根据销售品的种类进行分类,按销售商品价格的2%-5%作为个人收入,在物流环节的代收代发业务由物流快递企业协商给予一定补贴,确保村级服务站点的长期运营。
(五)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在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即600万元,建立完善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降低农村物流配送成本,快递补贴按照《宁夏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等政策另行制定补贴标准。
四 、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7 年4月30 日前)。
1、筹备阶段。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通过招商引资,选择有实力的电商企业进行对接洽谈,确定合作企业签订项目建设合同,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细化调整支持范围和标准,分解落实任务。
2、项目场地保障。与合作企业共同做好电商综合服务中心的场地选址,确保承办企业及时入驻。
3、培训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知识普及等培训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民创业、大众创新的局面。
(二)推进实施阶段 (2017年5月—11月下旬)。
引进电商企业建设运营县级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和物流信息平台,打通城乡便民信息服务通道。改造建设8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培育10家传统企业网上交易,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搭建隆德县地方特色馆1个。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打造2个“旅游+电商示范基地”、创建3-5个电子商务示范店(乡镇级),培训电商从业人员300人次。
(三) 绩效评价阶段(2017年12月上旬)。
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后,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整改完善机制,迎接上级部门绩效评估,验收通过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后续扶持政策和资金,并制订项目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提升阶段(2018年1月—12月)。
结合全县实际,对示范县项目进一步推进提升,将电子商务发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互联网同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发展,逐步达到“全企入网、全民用网”的目标,让电商带来新就业、让电商促进新增收、让电商改善新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成立隆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电子商务建设、管理和推广工作,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经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工作和发展的具体问题,并分层次、分类别进行研究。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本辖区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工作。
(二)大力宣传引导。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开辟电视专栏、电商微信群等媒体宣传新渠道,大力宣传我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增强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项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电商投资创业者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网络、金融与农村电商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0万专项用于支持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优先安排小额贴息担保贷款用于扶持电商创业。
(四)抓好智力支持。重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和大专院校开展服务,举办学术与科研交流,提供商务信息服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市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健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