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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旱作节水农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01/2022-00013 文号 隆政办发〔20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旱作节水农业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隆德县2022年旱作节水农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7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22年旱作节水农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2022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高质量推广实施,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和《隆德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肉牛和绿色食品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21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肉牛和绿色食品产业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聚焦旱作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巩固提升,创新旱作节水技术模式,集中连片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着力提高旱作区农业减灾抗灾能力,确保粮食稳产高产,加快推进我县旱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1.推广全膜覆盖技术。以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作物为重点,构建以覆膜保墒集雨补灌为主的旱作节水农业生产模式,集成“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覆膜、新品种推广”为主的良种良法综合配套措施,以“整地、施肥、覆膜、系带、打孔、覆土”为主要措施的标准化作业率和新品种推广应用率及病虫害专控防治率分别达到100%,机械覆膜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残膜回收利用。以提高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工作奖励和绩效考核四个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村连片推进,促进农田废旧地膜变弃为用、变废为宝,确保田间地头无裸露残膜,村庄、道路、林带无飘挂残膜,残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农田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任务

1.旱作节水农业覆膜。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覆膜保墒集雨补灌旱作节水农业30万亩,其中全膜27万亩,半膜3万亩。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水肥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作业”要求,继续巩固提升杨河、张程10万亩地膜玉米种植基地和甘渭河流域(温堡乡)、朱庄河流域(凤岭乡、神林乡)2个万亩示范基地。

2.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农膜重点覆盖、使用区域,在全县13个乡镇建立残膜回收网点,坚持“布局合理、因地制宜、节能环保、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残膜回收加工厂和回收网点为依托,采取“136”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全年计划完成农田残膜回收面积27.76万亩,回收残膜2800吨,加工颗粒930

三、补贴及资金来源

(一)补贴环节

1.旱作节水农业覆膜

  1. 地膜补贴。采取统筹协调的方法,对旱作节水农业覆膜给予地膜价格50%的补贴,全膜8公斤/亩,折合资金约100元,补贴50元,自筹50元;半膜6公斤/亩,折合资金约75元,补贴37.5元,自筹37.5元。按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际,政府招标采购地膜1980吨(结算以实际发膜量为准),其中全膜1920吨,半膜60吨,共需资金2475万元,县财政扶持资金1237.5万元,农户自筹1237.5万元。

2)工作经费。用于地膜招标专家评审,技术指导、项目验收车辆租赁、生活补助,宣传培训、资料印发、档案管理等费用5万元,工作经费实行专项管理。

2.残膜回收利用

1)残膜价格补贴。网点对农户分拣后达到收购标准的残膜按照1.2/公斤进行回收,加工企业承担0.5/公斤,补贴0.7/公斤。全年共回收残膜2800吨,回收资金336万元,其中补贴资金196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40万元。

2)回收网点补贴。回收网点每回收1吨残膜给予500元以奖代补扶持,全年共回收残膜2800吨,补贴资金140万元。

3)加工颗粒补贴。加工企业生产颗粒给予900/吨的补贴,全年加工颗粒930吨,补贴资金83.7万元。

4)加工设备技改补贴。支持鑫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对热熔设备和废水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技改资金100万元,其中补助资金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0万元。

5)二次污染治理费。对各乡镇和鑫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残膜污染综合治理进行以奖代补,补助资金35万元。

6)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布设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1个,补贴资金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采样物品购置,采样补助和劳务费及青苗补偿费用。

7)宣传培训。安排政策宣传、技术培训、下乡指导、资料印刷、车辆租赁等费用4.3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180万元,其中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资金217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50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1165.5万元,农户及企业自筹1447.5万元。

1.旱作节水农业覆膜项目。计划资金248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50万元,县财政扶持资金892.5万元,农户自筹1237.5万元。

2.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计划总投资700万元,其中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资金217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27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10万元。

四、建设期限

(一)旱作节水农业覆膜

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实施期限为1年(20221月—202210月)。

20221—2月,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印发。

20223月,开展技术培训,地膜招标采购、农机具维护保养等前期准备工作。

20224—5月,组织地膜供应和发放,技术巡回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

20226—7月,组织工作人员对地膜发放和覆膜面积进行核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0228—10月,数据分析汇总、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绩效评价。

(二)残膜回收利用

残膜回收利用结合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和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同步进行。

20221—5月,完成农田残膜回收。

20226月底前,对隆德县鑫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加工设备进行技能改造提升。

20227—8月,完成残膜收缴。

20223—11月,完成颗粒加工任务,并对2022年残膜回收利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实行行政、技术双包责任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农业农村、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及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机、农技、农业执法等单位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旱作节水技术方案、指导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措施落实等工作。各乡镇是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及残膜回收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一是强化技术指导。技术指导组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的形式,指导项目区农民落实好各项旱作节水技术措施。二是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完善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工作奖励和绩效考核工作运行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利用春耕生产有利时机,统筹安排覆膜和残膜回收工作。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相互协作,落实覆膜和残膜回收面积、用膜量、资金三项指标,完成覆膜和残膜回收任务。

(四)规范管理措施。为切实加强旱作节水农业地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资流向追溯制度,确保补贴农户直接受益,县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依据任务面积,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凭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乡镇长签字的便函和向中标企业账户缴纳自筹款回执单统一领取地膜;乡镇人民政府以行政村为单位分户造册供给,并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户分别签字确认,地膜发放工作结束后,以行政村为单位将供膜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地膜发放、覆膜面积核查,严禁倒卖和贮存地膜,一经查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下达残膜回收数量,认真组织辖区残膜回收和网点收缴,与残膜回收网点、种植大户(合作组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序组织回收网点向加工企业缴售残膜,残膜回收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乡镇人民政府的验收报告和网点向加工企业缴售的数量拨付资金,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向回收网点兑付补贴资金。对回收超出下达任务的残膜,按照厂价(0.5/公斤)进行收购,政府对残膜价格和网点“以奖代补”不予补贴。

(五)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旱作节水农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实施旱作节水农业的重要意义,做到电视上有影像、广播中有声音、网页上有消息、集贸中有活动。要充分挖掘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旱作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六)严格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在覆膜和残膜回收期,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巡回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程序对地膜发放数据按照附件5、附件6样式上传“331”监管平台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结束后,对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和农田残膜回收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地膜发放及覆膜面积各类表册(即附件48,并附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和残膜回收完成情况、作业质量、档案资料等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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