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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01/2022-00061 文号 隆政办发〔202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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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隆德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固原市政务公开要点精神,深化政务公开职能转变,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依据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落实专人专责,强化政府网站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误、错链暗链和不良信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缩短答复期限;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部门间沟通协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减少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无法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继续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工作,遵循集约化原则,对功能重复、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及时清理整合。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月抽查、季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做好督促整改工作。提高信息发布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县政务公开办牵头,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负责落实)

(六)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标识》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做好迎接全区交叉互检准备工作,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检查顺利进行。各乡镇对照《指导意见》,结合民生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实际情况,健全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于6月底前完成。(县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县发展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快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布典型案例,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县发展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调整优化政府网站“减税降费”栏目,县财政局、税务局负责更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县财政局、税务局负责落实)

(三)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尽快更新本年度行政事业型收费目录清单,做好常态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四)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各乡镇、部门年底前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并完成清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工作。(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着力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内容

(一)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台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防止引发社会公众疑虑和不实炒作。及时办理涉疫网民留言及投诉件,切实回应群众关切,防止引发负面舆情。(县卫生健康局、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牵头,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抓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切要认真做好相关回应回复,确保教育领域政策解读到位、问题化解到位。充分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扩大信息公开宣传面,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

(三)抓好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加大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扩大技能培训政策公开面,让更多群众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四)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共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国家部委及自治区厅局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适时制定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通报处理,限期整改。(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着力提高解读回应质效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 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拓宽政策推送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在线访谈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策推送精准化。各部门要继续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小微企业和招商引资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实现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开展“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村组”“政策进园区”等活动,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税务局、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持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入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探索建设政策问答库并持续丰富完善。(县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五)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按照《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 号)要求,将9月份确定为隆德县政府开放月,围绕公众关注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设置醒目标识,努力形成规模效应。(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五、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一)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报隆德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老同志”做好传帮带,“新同志”尽快适应新岗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建立任务台账。一是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二是县政务公开办要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督促及时整改。三是各乡镇、部门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由县政务公开办审核后报区政务公开办,在“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发布,全面展示隆德经验(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各乡镇、部门(单位)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务必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0号前报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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