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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01/2022-00169 文号 隆政办发〔2022〕14号 生成日期 2022-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2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工作方案

根据《固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隆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22年隆德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万村清洁行动,围绕一个目标、二项机制、三个转变、四个结合的“1234”工作思路,狠抓粮场、农户房前屋后、河道沟渠、残垣断壁拆除等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引领、分类施策,使全县农村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提升。

一、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统筹整治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二)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根据村情民情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传统地域文化特色,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现代化新农村。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护。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健全“网格化”管理、“两扫一清”、一体化运营等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强化财政保障,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的运行机制,实行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政策激励,群众参与。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引导村民主导参与,强化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五)立足农村,突出特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宜居新农村,持续推进全县农村生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打造6个县级环境整治重点村及庭院经济发展重点村(城关镇红崖村、杨店村、沙塘镇清泉村、神林乡辛平村、联财镇恒光村、观庄乡前庄村),17个乡级环境整治重点村及庭院经济发展重点村(沙塘镇许沟村、光联村,神林乡庞庄村,联财镇赵楼村,好水乡三星村,杨河乡红旗村、串河村,张程乡杨袁村,观庄乡大庄村,陈靳乡新和村,山河乡王庄村,温堡乡吴沟村、杨堡村,奠安乡景林村,凤岭乡李士村、齐岔村)。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高质量美丽村庄建设、村庄绿化、庭院经济林建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庄亮化等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建设项目。逐步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争创“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加强日常监督,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提高运行管理水平。2022年,不断充实社区和村庄保洁网格化人员新建15座村级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采购生活垃圾分类箱、垃圾收集箱、环保垃圾箱10000个;备垃圾压缩装运车4辆,3立方垃圾箱1000个,小型钩臂车8辆。

牵头单位:住建局、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2.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单式集中整治,合力推动农村垃圾、河道沟渠污水、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放无序问题。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按照《隆德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积分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依托隆德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积分管理平台,设置农村人居环境电子积分卡,实行积分奖励兑换、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等方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提升可再生资源垃圾回收率;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在“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分类治理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建立村级垃圾治理议事协商制度,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牵头单位:住建局、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持续提升提高改厕质量。

4.严格按照《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严把改厕选型、产品质量、施工管理和项目验收关口,进一步强化改厕施工监督管理和日常质量巡查,做到改厕模式、产品类型、施工企业全覆盖,全面提升农村改厕质量。聚焦加快建立并运行农村改厕管护长效机制,合理选择改厕模式,遵循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提升改厕质量。2022年,全县13个乡镇农村户厕改造不低于500座,配备厕所粪污(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粪液清运处理、厕具维修服务等机制,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牵头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三)持续提升农村污水处理水平

5.按照隆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对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调查评估重点排查处理设施老旧、破损、停运、管网配套不到位或“跑、冒、滴、漏”等问题,对出水水质不达标、停运等设施,对管网破损、错接、混接、漏接的进行改造提升。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比较集中有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大型化粪池处水污水设施;对居住分散的农户,结合农村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积极推进以“村集体补贴+农户缴费”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对大型化粪池、农户三格式化粪池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清运,农户依据污水产生量进行缴费。坚持建管并重,把“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广运作模式。2022年,为4个乡镇10个行政村建设农村污水管网项目。

牵头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四)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整治水平。

6.加强房屋院落整治采取拉网式、地毯式逐乡逐村逐户排查的形式,以“拆、清、修”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对存量废弃的土坯房、土围墙、残垣断壁和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闲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圈舍、棚房拆除清理,对地埂墙、烂围墙等建筑物彻底拆除;对长期无人居住的院落杂物杂草整理清除;对破损的房脊、门楼进行维修,对公共区域的公园、广场和农户院内的破损脱落墙皮的墙体进行修补。掌握“拆”与“修”的关系,对具有本地特色、无安全隐患、不碍观瞻、保留相对完整的土房、院落进行修缮保护。

牵头单位:住建局、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7.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和高质量美丽村庄建设一是重点小城镇建设。2022年,全县打造城关镇红崖村、杨店村、沙塘镇清泉村等6个县级环境整治重点村及庭院经济发展重点村,沙塘镇许沟村、光联村、神林乡庞庄村、联财镇赵楼村等17个乡级环境整治重点村及庭院经济发展重点村,完善市场、道路、供水、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二是质量美丽村庄建设。2022年在神林双村、辛平村、庞庄村3个基础条件好的村庄,新建及维修道路,敷设供排水管网和U型渠等,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巩固脱贫成果、配套基础设施上持续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步伐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水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相关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8.实施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按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1.6万亩,其中道路绿化0.22万亩,村庄节点及庭院经济林1.38万亩,主要种植经果林,使乡村成为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生态宜居村庄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9.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根据实际地理位置和村庄布局安装太阳能路灯不低于1500盏,实现村庄节能照明,保障农户安全出行需求。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各相关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0.开展好兴公路等重点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好兴公路沿线两侧,以当前人居环境整治为基础,采用由住建局统一规划设计、部门归口实施模式,同频共振推进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建设。2022年,依据当地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建设原则,通过公路沿线两侧硬化道路、新建花园、配备垃圾收运处置设备、开展庭院经济等多项举措,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文广局、乡村振兴局、各相关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11.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整县统筹、技术集成、企业运营”原则,创新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以加工有机生物肥、制作垫料、堆沤还田为主,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稳步推进肉牛养殖“出户入园”,做到人畜分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作物秸秆:以秸秆还田、堆肥制作、发酵饲料为主,严禁露天焚烧、乱堆乱放,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废旧残膜:以残膜回收、颗粒加工为主,加强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废弃物治理,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的污水处理工作,残膜回收率达到95%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持续提升长效管护水平。

12.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以行之有效的制度为保障、可靠的资金为支撑、稳定的保洁队伍为基础。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建、管、服”一体化运营模式,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义务,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门前“三包”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探索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农村环卫保洁向着“管理科学化、保障制度化、服务社会化”方向迈进,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提高群众主观能动性。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讲党的方针政策,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卫生习惯,提升广大群众思想觉悟,教育群众自觉转变观念、革除陋习,主动参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爱国卫生日等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团委、妇联、卫健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加强保护乡村风貌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建设时充分利用拆迁的旧木、旧砖、旧瓦,打造各具特色的村庄,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部门包村、乡镇主抓的工作落实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部门、纵向延伸至乡镇、村(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包抓乡镇的县级领导要每月到乡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督导至少一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包抓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给予包抓行政村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每月至少2次到包抓行政村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人居环境整治作战图,围绕目标节点,倒排整治计划,做到挂图上墙,每月按图推进,健全评比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对标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积分管理。各乡镇要健全村干部、保洁员、农户三级积分管理模式,积分情况与村干部、保洁员薪酬挂钩。每月将卫生评比结果以“红黑榜”形式予以公示。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全县农村治理积分管理平台管理,健全统一积分兑换标准,完善积分换购平台,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自发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来

(三)健全管护机制。各乡镇要健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优化网格设置,加强网格员配备和管理。要完善村级民主评议制度,每季度对农村人居环境至少进行民主评议一次。要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制度,动员村民主动投身美丽家园建设。要坚持星级评定制度,确保全县每个村庄至少要创建一个四星清洁网格和一个五星清洁网格,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率达到25%,村村都有美丽庭院示范户。要规范投诉举报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县乡村三级要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效。

)强化督查考评要健全完善“县级月督查、乡镇周督查、村级日检查”工作机制,由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行政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量化分值、综合排名,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每月评为前三名的乡镇给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补短板资金支持,并在年终效能目标考核时给优秀乡镇加0.05分;每月评为前三名的行政村给于5000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后三名的行政村,给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失责、工作进度缓慢、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每月25日,县融媒体中心通过“直击现场”栏目进行曝光。

(五)强化宣传引导。乡镇要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通过“最美户”评选、“红黑榜”公示、“积分制”奖励等形式,促使村民养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规范意识。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县宣传部门要定期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农户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不断增强广大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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