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2-00174 | 文号 | 隆政办发〔2022〕21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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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隆德县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和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2021〕171号)、《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7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25号)精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项目
在延续“防贫保”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保障保险服务可持续的基础上,将“防贫保”项目名称调整为“乡村振兴健康保”,产品优化调整为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二、保险内容
(一)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每人年度限额5O000元,保费每人每年40元。
保障责任 | 人均单项保额 | 保险费 |
意外伤害身故 | 50000元 | 40元/人 |
意外伤害伤残 | 50000元 |
(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因病住院治疗,经大病保险报销后,属于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剩余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每人年度累计限额5O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治疗支付的属于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治疗费用,按照8O%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每人年度累计限额3000元,合计保费每人每年30元。
保障 | 理赔比例 | 单项保额 | 保险费 | |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0-20000元(含) | 20% | 50000元 | 30元/人 |
20000-40000元(含) | 30% | |||
40000元以上 | 40% |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80% | 3000元 |
三、保险对象及缴费标准
实施对象为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7662人)和其他农村居民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2611人),保险费每人70元,采取个人自筹和县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缴费,其中个人自筹20元,县级财政补助50元。其他农村居民(除60周岁以上)可自愿参保,承保后享受同等保险保障政策,保险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筹,县级财政不予补助。
四、资金计划
政府补助:50273人×50元/人=2513650元
农户自筹:50273人×20元/人=1005460元
共需资金351911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要切实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作用,将保险政策解读、理赔案例剖析、受益群众宣讲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增加群众政策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各乡镇要全面动员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农村居民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积极参保,确保5月20日前完成收缴。
(二)明确责任权益。乡村振兴局要与中国人寿隆德支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协议,明确责任和权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收集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优化工作流程。保险机构要用好“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与医疗保障政策的无缝衔接。要进一步优化理赔程序,对发生意外事故的参保对象,开启“绿色通道”进行理赔,简易案件5个工作日内结案。
(四)强化督导检查。乡村振兴局和中国人寿隆德支公司,要加强对参保和理赔情况的数据统计分析,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承保机构要建立统计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承保赔付情况报送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