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2-00175 | 文号 | 隆政办发〔2022〕24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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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开展乡(镇)村(社区)消防力量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开展乡镇村消防力量规范化建设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固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消委〔2022〕1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消防力量规范化试点建设,结合县情实际确定以沙塘镇、观庄乡、山河乡为试点开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村以及现有网格化综合管理资源优势,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建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不断强化乡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基层抵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并推动实体化运行。
依托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设置消防火灾防控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副乡镇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综治、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及设有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的队长担任。乡镇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辖区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乡镇兼职、志愿消防队和村微型消防站进行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邀请消防大队在5月底前对全体消防站人员开展一次系统培训授课。
村委会(社区)办公场所至少整合一间应急工作办公用房,挂“消防火灾防控中心”牌子,建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两委”委员、网格员、护林员、基层党员、志愿者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委”成员消防工作责任,在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指导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用房悬挂村(社区)消防救援领导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培训演练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消防救援队员培训演练制度、日常巡查机制等,制定响应处置流程图并悬挂在办公室明显位置。每周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问题;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宣传消防安全、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 。
(二)建强基础设施,配齐配强人员及装备。
按照乡镇总体规划要求,推进建设乡镇室外消火栓,完成水改、电改、路改等工程,保证主要道路消防车通行顺畅,将消防安全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各乡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宣传,鼓励小酒吧、小台球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等防灭火设施,提升火灾初期探测扑救能力。
确定1名在编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并报消防救援大队备案,依托消防火灾防控中心常态化开展消防业务工作;5月底前,在乡镇网格化管理及志愿消防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对全体网格员进行不少于1天的集中培训,将消防工作与社会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地方标准《农村消防安全技术标准》(DB/T1772-2021)等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及必需的灭火和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三个试点乡镇分别需要3.5万元器材经费,共计10.5万元,按照自治区、市两级要求,年底达标乡镇需达到60%,其他4个消防力量建设达标乡镇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年底统一拨付,配发给温堡派出所的消防车由县公安局统一调配给山河派出所,加强农村消防力量建设,消防车每年运行经费由财政局给与适当补助。(所需器材见附件1)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沿街商铺等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结合乡镇产业结构及历史火灾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治理方案,针对问题重点强化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对于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不得经营使用。
三、实施步骤
消防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从2022年4月中旬开始,到2022年5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4月中旬)。深入乡镇调查摸底,完善乡镇消防力量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4月下旬至2022年5月上旬)。按照试点方案部署,梳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并动态更新,积极争取县项目或资金支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评估审核阶段(2022年5月中旬)。消防部门对乡镇消防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5月底)。坚持边建设、边总结、边提升,全过程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基层消防救援力量规范建设,认真谋划、系统推进,统筹考虑现有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细化推进举措,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二)强化业务指导。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得每个人做到“三知四会一联通”。
(三)严格督查考核。乡镇消防火灾防控中心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消防力量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各村(社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单位微型站装备、器材配备标准
2.乡(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3.村(社区)消防安全小组工作职责
4.村(社区)消防队员职责
5.消防安全实施培训演练制度
6.消防值班制度
7.村(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