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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德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56/2022-00003 文号 隆政发〔2022〕37号 生成日期 2022-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残联 责任部门 隆德县残联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各直属机构:

    《隆德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2921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政发〔202134)《固原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固残工委发〔20222)和《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隆政发〔202140),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固原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将残疾人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全县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残疾人小康进程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残疾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全县各类残疾人7480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947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残疾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艰难环境中,创造了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隆德模式”。打造残疾人就业示范园、残疾人创业示范街,建立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带动1000多名残疾人居家就业,扶持15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实施“阳光助残小康计划”300户,对建档立卡户贫困残疾人户均扶持4000元,增加残疾人经济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创新残疾人“托养+模式,托养中心集中托养212人,居家托养510,解决了700名残疾人家庭的后顾之忧。建立人造花、花灯、纸箱等残疾人就业扶贫车间,带118名残疾人增收,实现全县2947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分红全覆盖。探索出了解决残疾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破解了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增收的难题,经验在全国总结推广。

——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1个,县残疾人托养中心1个,乡(镇)残疾人托养中心3个,实现县、乡(镇)残疾人托养与辅助性就业服务有机融合,实现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三者有其二,实现13个乡镇就业集中寄宿制托养全覆盖。残疾人服务设施硬件建设取得巨大突破,大大提升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更加坚实。全面落实惠残、助残各项政策,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网”。累计为536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累计为3655生活困难的残疾人4632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30余万元。1584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享受“圆梦护航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城乡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得到“应保尽保”,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

——精准康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救助标准由1.2万元/人提高到2万元/人。全县建有残疾人康复中心1个、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1家、新建规范化残疾人社区康复站3个,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全部在定点康复机构得到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5%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由“十三五”初的70%提高到2020年的85%

——教育就业培训协同推进。隆德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成,全县有特教老师20多名,在校残疾学生50多名,初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满足了残疾孩子的求学要求。依托县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每年完成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160次以上,帮助残疾人搭上了脱贫致富的“快车道”。依托隆德县人造花工艺有限公司建立“闽宁扶贫车间”11个,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65名,辐射带动残疾人居家就业300多名,被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残疾人文化体育竞相发展。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五个一”活动,组织带动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共享发展。积极选派优秀队员参加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县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提高了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县委、县政府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残联系统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明显加强。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人预防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顽强奋斗,积极融入社会,涌现出了以辛宝同、田慧君等为代表的一批自强典型。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深入人心。

专栏1 隆德县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目标

目标属性

完成情况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预期性

9%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100%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100%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95%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100%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100%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100%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约束性

85%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约束性

85%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100%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我县残疾人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新期盼,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大,相对贫困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转变。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残疾人群众稳定增收的基础不牢,抵御风险能力差,残疾人就业、康复等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高质量发展存有很多“难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基础没有夯实,治理能力现代化差距大、弱项多,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不少“痛点”。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建设的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十四五”期间,必须着力解决以上问题,补齐发展短板,努力开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目标,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创新创优发展环境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夯实发展基础和基层组织,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激发强化残疾人主体作用,推动残疾人事业现代化,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
坚持补齐短板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对标全面小康要求,进一步补齐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着眼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残疾人全面发展需求,建立健全相关体系和机制,推动残疾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兜底保障和积极赋能相结合。一方面聚力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底线,坚持全覆盖、均等化方向,巩固残疾人稳定脱贫、全面小康基础。一方面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可持续、长效化目标,培育壮大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群体发展新动能,增强良性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关注需求与优化供给相结合。以满足残疾人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方向,充分运用脱贫攻坚成功模式和科技现代化发展成果,与时俱进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努力实现残疾人服务理念、服务供给与残疾人实际需求高度契合,精准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质量。

——坚持巩固成果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先进经验,加强对基层创新创造的发掘和总结,加大成功经验推广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普遍受益、长期受益。针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趋势,制定完善相应的新举措、新机制,实现残疾人事业新突破、新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建相结合。综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发挥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互促作用,坚持完善机制和强化社会认知并重,加强各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协调和机制衔接,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5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更牢、机制更优,残疾人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
——
残疾人保障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快速推进,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大幅改善。

——残疾人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以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为工作取向,丰富残疾人服务供给内容,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方式,残疾人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实现全覆盖,新技术、新产品在残疾人服务中广泛推广应用,残疾人服务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
现代文明残疾人观进一步认同。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大力弘扬,残疾人事业宣传不断加强,残疾人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益慈善助残活动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愈发浓厚。
——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县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格局日益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更加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保障逐年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更加完备,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
残疾人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及亲友参政议政人数明显增加,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并趋于完善,残疾人权益维护机制更加健全,惠残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
残联系统改革成效进一步增强。残工委和残联主席团职能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班子建设明显加强,残联干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残疾人主体作用更加凸显,公共资源在残疾人服务领域有效配置,残疾人医教康养一体化稳步推进,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2035年,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残疾人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关爱残疾人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残疾人收入迈上新台阶,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残疾人生活更加美好。

专栏2 隆德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2020

2025

目标属性

一、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8%

10%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80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95%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5%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8%

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90%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90%

约束性

三、发展环境和支持条件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累计数(户)


1200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建立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机制,启动实施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行动计划,加大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扶持力度。持续做好闽宁残疾人事业对口支援和发展合作。组织实施好基层党组织扶残助残行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困难残疾人帮扶服务。保障好农村残疾人合法权益,引导帮助农村残疾人共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推动“阳光助残小康计划(2021-2025)”有效实施,依托全县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农村残疾人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每年扶持1个以上经济实体带动残疾人增收。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通过公益岗位等就近就地就业。推广“托养+就业”扶贫模式,探索残疾人致富新模式。着力抓好各项惠残政策落实,多渠道增加农村残疾人收入。

(二)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险保障。强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落实好重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适时将低收入三级、四级残疾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范围。对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缴费补助。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和矫形手术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施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圆梦护航保”,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网。
2.
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高档予以保障。逐步提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级、四级残疾人实际救助保障水平。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通过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照护能力。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提高精神残疾人服药和住院治疗补助标准。建立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制度。
3.
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两项补贴”落实监管力度,努力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适应老残一体人口发展趋势,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调整准入条件,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入机构托养。制定更加优惠的残疾人创业税费扶持政策。落实好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服务政策,推动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水、电、燃气、采暖、有线电视等基本生活补贴制度。
4.
探索推进残疾人优待工作。鼓励支持残疾人自强奋进。建立优秀残疾人慰问制度,对获得各级“自强模范”、助残先进、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的残疾人,每年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加大对城乡创业致富带头残疾人的帮扶力度,鼓励支持带动更多残疾人共同富裕。做好优秀残疾人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表彰的组织推荐工作,使其获得应有的精神鼓励和社会认同。落实好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优抚政策。

专栏3 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

1.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险。落实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低收入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对象,按规定适时调整医保残疾人医疗项目报销范围。
2.残疾人低保提标项目。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高档予以保障;逐步提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级四级残疾人实际救助保障水平。
3.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购买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4.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为持证残疾人给予每月不低于8.5折的信息消费优惠。

5.优待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对获得国家、自治区、市、县级自强模范、助残先进、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的残疾人给予惠残项目、政策上的倾斜

(三)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5.
完善落实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残疾人就业优先理念。健全残疾人就业帮扶制度,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健全残保金征收工作机制。落实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用人单位招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在常住地附近就业或居家就业。政府采购优先选择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大局,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好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对组织残疾人稳定就业成绩显著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给予奖励。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打击和查处侵害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各种行为。
6.
加大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次数。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并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更加积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残疾人创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费用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的店面给残疾人,积极支持残疾人申办彩票销售场所创业。实施“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计划”。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实施“宁夏贫困残疾人家庭‘千名高级手工艺师’培训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实施新的残疾人培训项目,扩大残疾人免费培训覆盖面。建立残疾人个人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扶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行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确保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7.
创新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推广“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服务模式,加大残疾人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性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依托各类资源,开展残疾人才艺展演、成果展览、作品展销活动,提高残疾人劳动成果商品转化率,促进就业增收。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创建水平。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完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保障条件和专业人员配备等要求。加强不同类别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研究,探索推行符合各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就业模式,让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稳定就业。

专栏4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增收

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5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比例达到15%以上。对正式录用残疾人的非公企业给予岗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2.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行动。提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用以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放宽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条件限制,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3.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和创业、设施设备、公用事业费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打造一批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政府公共资源,创建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5.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建设项目。健全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管理办法和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执业就业,加快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6.残疾人就业形态创新工程。鼓励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营等就业创业服务
7.辅助性就业机构培育项目。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生产项目,增加残疾人增收渠道,促进辅助性就业机构健康发展,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给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补贴。

(四)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8.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力度,着力防控和降低疾病、生产、交通、食品药品、生活环境、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致残风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与康复融合发展,加强县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室(站)。

9.扩大精准服务覆盖面。建立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实施送康复服务进残疾人儿童家庭项目,实现0—6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推进医生签约残疾人服务,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全面推行医康教一体化服务模式,建立7岁—17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制度,开展脊髓损伤残疾人能力重建训练,推动职业康复向专业化快速迈进。启动实施老年残疾人康复项目,加快中医适宜技术、高端康复设备、智能化康复器械和辅具、模拟康复训练系统等新科技产品在残疾人康复中的应用,开展康复工作创新课题研究,实施肢体残疾人“重塑未来”矫治手术等医疗救助项目。
10.
提升辅具适配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适时将新辅具产品增加到辅具适配补贴目录,逐步提高辅具价格补贴标准和比例,扩大辅具免费适配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适配更高品质的辅具,重点抓好假肢、助听器、助视器等残疾人急需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建立辅具免费借用回收服务点,加快城市“爱心接力”便民轮椅公益项目实施进度。

专栏5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1.疑难病致残康复救助工程。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建立疑难病致残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好肢体残疾人重塑未来矫治手术等医疗救助项目。
2.
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性服务,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与专家交流互助活动,开展相关训练工作,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及早康复、就业和回归社会。
3.
脊髓损伤残疾人能力重建项目。加强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创办工作。
4.
高端辅具推广应用项目。开展智能助听、中高端假肢、儿童康复机器人智能化轮椅、柔性可穿戴外骨骼辅助机器人等新科技辅助器具推广应用,提高辅助器具的补贴范围和标准,推动辅助器具适配与家庭无障碍改造融合发展。
5.
康复平台建设项目。统筹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康复等优质服务资源,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基层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五)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
11.
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实施《宁夏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设置。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入学升学、接受资助、在校学习、考试测试和残疾人继续教育学费报销法律规定。推进融合式教育发展,鼓励开办融合式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示范校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待遇保障。提升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教育,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和义务教育。实施好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工作。
12.
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进家庭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具有隆德特色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项目。加大残疾人非遗传承人和文艺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图书馆设置盲人阅览室,鼓励创办无障碍影院,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视听媒体和融媒体中心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参加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全区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13.
推动残疾人体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统筹推进康复体育、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构建上下联动、残联组织和体育部门同向发力的残疾人体育工作格局,拓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参赛项目,做好全国残运会、特奥会和全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备战工作,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建设一批社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培养一批残疾人健身康复体育社会指导员。

专栏6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

一、残疾人教育
1.
适龄残疾儿童精准义教项目。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规范送教上门服务,巩固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2.
特殊教育融合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3.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开设残疾人高职专业;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残疾人服务机构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残疾人实训基地建设。
4.
特殊教育资源优化项目。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支持适龄残疾学生根据身体状况,优先、就近在具备相应资源和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建好用好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和康复训练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国家通用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
5.
特殊教育网络建设项目。建设隆德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检查辖区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居家学习和接受家庭教育。
二、残疾人文化
1.
残疾人“五个一”文化活动。持续开展“五个一”进家庭、进社区服务,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
2.
残疾人影视作品开发项目。鼓励电影院、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鼓励隆德县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3.
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扶持一批吸纳残疾人就业多、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实施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等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三、残疾人体育
1.
残疾人竞技体育提升项目。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完善必要的训练器械设备设施配备,加大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培养力度。
2.
残疾人群众体育推广项目。推广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器具,创建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举办好“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六)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4.大力推进无障碍社会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积极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县村镇社区。实施好“无障碍畅享行动”。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宣传培训。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
15.
全面提升无障碍物质环境建设。落实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公共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推进国家机关、残疾人等特殊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把保障房小区无障碍建设纳入社区无障碍建设范围,抓好人工智能、高性能辅具器械、智能穿戴等新产品在无障碍物质环境建设中的应用,加快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无障碍改造。公共场所和大型居住区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16.
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使用信息或指示标志,培育多元化信息无障碍供给市场主体,推进智慧化信息无障碍产品开发和应用,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在引导残疾人使用信息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做好公共服务网站和 APP 应用的无障碍改造工作,隆德县电视台逐步配播手语新闻节目。践行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加强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实践与应用。

专栏7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公共环境设施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地下人行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服务场所、特殊服务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进无障碍改造。
2.
城乡居民无障碍安居项目。新建居住小区实现无障碍实施“三同时”,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200
3.
信息网络无障碍建设项目。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现信息无障碍,推进各类公共服务互联网网站手机APP无障碍建设,把国家通用手语、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
4.
政务服务无障碍建设项目。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信息无障碍服务,医院、疏散避险场所、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应急信息提示装置。
5.
国家通用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培养手语、盲文专业人2名以上。

(七)加强残疾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17.统筹推动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实施好重大惠残项目,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发挥好康复托养中心服务残疾人主阵地作用,为残疾人提供触手可及的优质服务。制定惠残政策时,充分考虑农村残疾人和城镇困难残疾人需求,在资金扶持和上门服务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18.
健全残疾人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乡镇、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筹利用各方面残疾人服务资源,普遍建立乡镇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将水、电、暖、天然气、通讯等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坚持残疾人社会服务产业化发展方向,健全残疾人社会服务制度,开展残疾人“能”等社会服务项目,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残疾人社会服务供给构建城乡一体、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服务专业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推动助残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补齐残疾人社会服务短板。
19.
创新残疾人村(社区)治理模式。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打造残疾人服务综合体新模式。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工作,全面设立村(社区)残疾人小组,将村(社区)残疾人帮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形成“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残疾人小组网格”四级联动残疾人社会治理体系。依托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乡镇、村(社区)不同模式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就近就便为困难残疾人提供走访探视、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服务。规范残疾人服务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程序,实现辖区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打通残疾人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
20.
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信息化手段推进残疾人治理工作现代化。改进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方式,整合和优化残联系统业务数据统计报送渠道,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服务管理数据库,提高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运用信息技术,开办残疾人掌上综合服务口,满足不同类别和年龄段残疾人操作需求,实现掌上“一网通办”、“一卡通行”,让每一名残疾人及其亲属享受更便捷、更高效、更精准的服务。加强残疾人证智能化和电子证照工作,实现残疾人证网上办理、“跨省通办”。
21.
提升残疾人社会化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实现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在残疾人居家养护、意外伤害保险、辅具适配、重大活动、家庭无障碍改造、文艺展演、专项调查、康复和托养机构运营服务等领域全面开展购买服务。完善培育发展助残类社会组织政策,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建立监管、评估、退出机制,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诚信自律和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抓好第三方评估和绩效评价。
(八)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22.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和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责任。强化残工委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好残工委议事工作制度、残工委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为残疾人办实事制度,鼓励各部门积极助力残疾人工作。强化残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法定职能。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增加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人数或比例。

23.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题视察活动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重大惠残政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残疾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信访维权制度,将涉及残疾人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发挥“12385”残疾人维权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4.持续加大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落实残保金足额安排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定。加大乡镇残联工作经费投入,建立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村(社区)负责残疾人工作“两委”成员岗位补贴保障制度。统筹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康复、托养等基础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开展内容丰富的扶残助残慈善公益项目。

25.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文明风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的发展定位,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九)加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
26.
深入推进残联系统改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残疾人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扎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区、市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艰苦奋斗推动残疾人工作机制创新、帮扶政策体系完善、重大惠残项目实施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健全县残联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力量,支持乡(镇)残联发挥作用,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全覆盖,落实“专兼挂”领导制度。

27.提升主席团和专门协会履职能力。发挥好残联主席团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加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残疾人专门协会全部完成社会组织法人登记,建立残疾人、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协会工作制度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监督管理制度,保障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和办公设备需要,加大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助残活动资金扶持力度,各专门协会工作经费按照每年不低于1万元予以安排,鼓励支持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承接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
28.
打造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落实残联改革任务要求,年富力强的人员到残联挂职、兼职,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抓好残疾人干部培养工作,严格残联班子配备残疾人干部要求,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到残联任职。积极参加自治区和市级各类培训、竞赛活动。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加大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专业队伍培养力度。
29.
激发残疾人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对残疾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学听跟”专项活动常态化,教育引导残疾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健全残疾人先进典型培树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先进典型培育,开展全县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加大残疾人先进典型挖掘宣传力度,举办残疾人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激励更多残疾人自强拼搏、实现人生价值。充分尊重残疾人发展意愿,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回应残疾人美好生活期盼,引导和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支持残疾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实践,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作用,统筹协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改革要求贯穿于本规划实施的全过程,落实到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和残疾人工作各环节,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残联按照本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牵头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政府残工委及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工作考核。政府残工委在“十四五”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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