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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印发隆德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62/2023-00008 文号 隆政发〔2023〕11号 生成日期 2023-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审批管理服务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已经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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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232号)和《固原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固政发〔202245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398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县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持续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全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标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免证办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

2024年底前,全政务服务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全县“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

2025年前,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县“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形成常态化机制,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以实现“三个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编制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区、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我应承接的事项,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编制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发布(审批局牵头,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统一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再造流程,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统一。(审批局牵头,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一套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结合固原市创建“163政务服务标准化品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163”县域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完善全县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争创隆德县政务服务品牌。(审批局牵头,直相关部门、驻隆有关单位及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九个规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4.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按照宁夏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咨询、代帮办等服务,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审批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直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联动机制,明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信息、监管信息互通互认、同步共享。编制发布全县“审管联动事项目录清单,构建事项完备、系统融合、体系健全、标准规范的审管联动工作模式和标准体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核和监管责任,完善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多部门协同机制,提升审管联动效能。(审批局牵头,市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中介服务。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和固原市“网上中介超市”,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加大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引导中介机构入驻网上超市,着力构建全流程一体化闭环监管体系。推动入驻的中介机构规范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住建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市监局等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原则上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审批局、财政局牵头,公安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驻隆有关单位及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8.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联审联批窗口,为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审批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民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驻隆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9.范窗口业务办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推动水、电、暖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加大县政务服务窗口授权力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简易办、承诺办。(审批局牵头,水务局、住建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驻隆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范网上办事。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各部门(单位)已建成的政务服务系统、移动端(含小程序等)应用,抓紧做好与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深度融合,解决政务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多、重复注册等问题。规范网上办事指引。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联通,方便群众查阅和登录办事对现有网上办事指引进行持续优化和动态更新,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情形化梳理,明确网办深度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确保全程网办事项好办易办。(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规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同标准办理。对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在线下办理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先到网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审批局牵头,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落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整改、反馈、监督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实施“九个办”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3.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以新生儿出生、就医、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企业准营、就业服务等高频事项为重点,协调多部门联办事项表单梳理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要求,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更多事项极简办理、一次办成。(审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人、卫健局、民政局、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进政务服务免证办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有数据共享需求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自治区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要求,保障持证主体信息安全。(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落实自治区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区内通办的工作部署,设跨区域通办窗口,加强窗口人员配备,持续拓展跨省通办事项覆盖领域,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畅通服务。(审批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医保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依法依规将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推动在村(社区)、园区、商场、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最大程度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审批局、财政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驻隆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政务服务网(掌)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提高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推广应用我的宁夏APP持续做优“水墨隆德”专区功能,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快各类高频电子证照在我的宁夏APP移动端汇聚,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实现亮证扫码等快捷应用。(审批局牵头,水务局、卫健局、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推广应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提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统一使用自治区一网通办平台,全力提升县、乡镇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实现各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数据实时汇集推送至自治区。(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制定告知承诺书、事后核查、撤销审批等具体监管措施和细则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要明确可容缺受理材料要件明确对实施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管内容等,统一向社会公布。(司法局、审批局牵头,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驻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审批服务专员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设立审批专员,及时与项目单位主动对接,开展上门服务,为项目单位提供业务咨询、政策指引、帮办代办等服务。对紧急类重大事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申办事项等,要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容缺后补”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申请受理、导办、协办等工作,确保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繁事简办、一次办好。发改局牵头,审批局、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驻隆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行政务服务延时预约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全面推行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灵活的办事时间选择,并做好告知、宣传和办理工作,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最大便利化。(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为全县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提供更标准、更规范、更便利服务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员,强化经费、人员、场地、设备、信息化保障。县审批局要加强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督促落实、协调联动职责。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及时与上级对口部门加强衔接,全力协同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持续健全政务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运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各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是在编职工或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专职人员,且具备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精的条件。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派驻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加强政务大厅人员管理,统一着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努力建设一支遵守工作纪律、熟练业务流程、服务热情文明的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工作队伍。

)严格督查考核。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审批局组成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工作推进情况计入全年度政务服务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附:落实《隆德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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