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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4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04/2025-00061 文号 隆政办发〔2024〕12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隆德县2024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

  

  

隆德县2024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全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24〕10号)及区、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布局,有效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教育强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好满人民群众“上好学”美好愿望

二、基本情况及撤并原则

(一)基本情况

隆德县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点多、面广,教育资源存在较大浪费,导致办学规模小且教学质量不高,无法满足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盼。目前,全县办学规模50人(学前幼儿除外)以下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有17所,40人以下13所,30人以下11所20人以下7所,10人以下4所

(二)撤并原则

1.遵循“初中适当向县城归并,小学适当向人口聚居村集中”的整体思路和“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学生家长意愿,调整小规模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完善与中心学校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规模办学、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的目标。

2.遵循自愿、精简、合规、高效的原则。针对部分小规模学校学生人数持续下降,师资力量不足的情况,教育体育局积极响应学生家长申请,在征得家长同意后,与学校、家长、村委会、乡政府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学校的规模、布局、人员编制等提前进行合理规划,规范处置国有资产,确保撤并工作合法合规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撤并学校师生安置、教学设备转移等,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从业人员权益。

具体内容

(一)整体并入。将奠安乡、陈靳乡、神林乡中心小学学生原则上并入隆德县第三小学。将杨河学区、好水学区、观庄学区有撤并意愿的教学点并入中心校,学校可提供住宿和营养午餐,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二)稳妥安置。学生安置,按照前期摸排和学生家长意愿,接收学校制定方案合理编班教师安置,考虑教师的年龄结构、专业背景以及个人意愿,按照教师分配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合理调整,撤并学校的学前幼儿教师(政府购买)按照“补缺口”原则进行合理调整分配至乡村幼儿园或第五幼儿园撤并学校的门卫、食堂从业人员安置,采取自愿原则门卫协调金盾公司调整相应的岗位食堂从业人员按学校合同约定执行,推荐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就业职业技术学校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提升技能,实现转岗就业。鼓励有条件的从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必要的创业指导和支持。

(三)关爱学生。接收学校提前做好接收计划,成立学校专班,特设岗位,安排专人负责撤并学校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安排教师开展一对一关爱帮助,协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缓解适应过程中的焦虑和压力。教师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饮食方面,定期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优化餐饮服务。上下学方面,制定详细的接送计划,给予学生一次性交通补贴,并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住宿方面,实行“1+1+7”模式(即:一个宿舍配备一个教师和七个低年级学生,确保学生在宿舍里得到充分地照顾和关注

(四)资产处置。学校撤并后,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设施等)、流动资产(如教学器材、办公设备、厨具等)进行清算。依法依规对可移动有价值的资产实行调拨,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公正。对奠安乡中心小学、陈靳乡中心小学、神林乡中心小学学校撤并后,根据学校位置特点实现资源再利用,档案按照就近移交,随生移交原则,移交至隆德县第三小学保管。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44中旬)。重点摸清奠安乡中心小学、陈靳乡中心小学、神林乡中心小学等教学点学生人数、服务人口、校园占地面积等情况。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245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县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撤并工作实施方案,拟撤并学校在所属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实施撤并20246月底-7月初。按照实施方案,对部分具备撤并条件的小规模学校进行合理撤并

五、组织机构

组  长:陈国渊

成  员:王小冬  彭军娥  陈  鹏  李瞿鹭  马国林  

李颖聪  王东海  郭  晶  赵忠宁  王  珅

隆德县2024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李瞿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撤并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撤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撤并工作落到实处、目标按期实现。教育体育局负责撤并工作的督导、评估、协调工作。发改局负责撤并学校改建项目的立项审批;财政局负责撤并学校改建项目的财政支持;交通局负责安排公交车辆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妇联、团县委和民政局负责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相关乡镇做好配合

(二)做好宣传工作。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要途径、多方式做好群众、师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为布局调整工作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使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得到学生、家长、社会普遍认同。

(三)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切实履行职责,教育体育局要主动做好撤并前和撤并后的评估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撤并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影响撤并工作开展的,将由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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