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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消费提振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61/2025-00008 文号 隆政办发〔2025〕15号 生成日期 2025-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消费提振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22

(此件依申请公开)




隆德县“消费提振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固原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要求,扎实推进“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奋力打好投资消费稳定增长攻坚战,通过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力争2025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网络零售额增长1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居民增收夯实消费基础行动。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减负稳岗,实施大规模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等政策措施,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不断提升群众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大力发展富民产业,支持创业创新,促进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升居民经营性收入水平。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减少居民消费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展改革和科学技术民政和退伍军人事务局、人社局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市监税务局、各乡(镇)

资金来源:各行业部门资金

(二)实施大宗消费品稳基扩容行动。高效实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简化补贴申领流程、提高消费便利度,广泛宣传引导,切实稳定消费基本盘。实施阶段性手机、家电、数码产品、家装厨卫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高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的补贴标准为,对于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电动自行车:给予最终售价20%的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标的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给予最终售价25%的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700元。家装厨卫每个品类(39类)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提出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其中购买符合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巡展促消费活动。

责任单位: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

资金来源:国补资金

(三)实施服务消费优化升级行动。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深度挖掘地方特色美食,开展美食文化促销活动,打造“美食+商贸+文化+旅游”的美食文化盛会,开展“隆德美食”评选活动,力争在县内外新增“隆德暖锅店”15家。打造家政服务品牌,开展家政劳务服务供需对接活动。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创新推广“一老一小”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教育和培训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个性化学习研究需求。持续推进住房改善行动,搭建“政府+企业”促销平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健康消费发展,支持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中医康养特色街区。加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文化赋能,旅游带动,开展“山花艺术节”、清凉隆德旅游季”文化和旅游促消费行动,办好“老巷子暖锅促消费”等农文旅促消费活动。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发展冰雪运动。发展农村集市经济,举办村“BA”、村钓等特色乡村休闲活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宣传部、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政和退伍军人事务局、教体局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局卫健局林草局、各乡(镇)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四)实施新兴消费热点培育行动。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演等活动。商业运营商、第三方机构(平台)等主体年度每引进一家年营业额超200万元的自治区级品牌首店,报自治区商务厅审核通过后,给予引进方10万元的奖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县举办新品首发、品牌首秀等活动,按照活动宣传推广、场租、设备租赁、现场搭建等总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活动主办方奖励。积极发展银发消费、冰雪消费、假日消费、夜间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兴消费业态,推动直播电商、网络购物等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政府办(审批局)、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教体局、民政和退伍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卫健局、市监局、各乡(镇)

资金来源:自治区商务厅奖补资金

(五)实施消费场景创新融合行动。推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鼓励融合型商业,打造购物、餐饮、亲子、社交、娱乐、健身等“一站式”服务新地标,满足全方位消费需求。倡导策展型商业,创新演艺、展览、文化、科技等多元化体验场景,丰富消费内容。利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及文化场所,举办文化艺术展览、民俗文化演艺等活动。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卫健局、各乡(镇)

资金来源:行业部门自筹资金

(六)实施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将促消费与惠民生结合起来,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乐享、全民盛惠”原则,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举办“清凉夏日·乐购隆德“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美食评选”“电商直播季”等消费惠民、美食文化促销、直播电商季等促消费活动。分批次发放电子消费券40万元,发放消费券面值分为10元、30元、50元三种类型。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消费券,共计投放消费券10000张;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消费券,共计投放消费券5000张;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共计投放消费券5000张。单笔交易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兑换、不可重复使用,所有活动门店共享活动名额。活动结束,宁夏银联后台核算消费券发放消费情况,如果资金有结余,根据结余情况,自动延长消费时间,直至资金结束。积极联系对接农业银行、农商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夏银行与商户签订协议,在各自手机银行APP内发放3万-5万元不等的电子消费券,根据各行后台核销数据,发完为止。

责任单位: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各商业银行、各乡(镇)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金融部门自筹资金。

(七)实施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完善行动。优化核心商圈布局,打造“中医康养特色街区”、“药膳养生特色街区”“老巷子特色商业街区”。整合地方特色餐饮、康养、住宿、文创名店,打造游客一站式、全景式体验“打卡地”。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支持建设一批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的好项目,支持农村电商持续发展,落实加强农产品促销售促消费助农增收十二条措施,实现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对沙塘、联财等加油站进行改扩建,新增LNG功能,提高市场适配度。鼓励“隆德有礼”线下实体店常态化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统筹打造“隆德有礼”外销窗口10个以上,有效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农业农村文广局、卫健局、各乡(镇)

资金来源:自治区商务厅专项资金+各类整合资金

(八)实施消费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优化消费环境行动,聚焦消费集中的企业、行业、区域,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推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和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多方位、多层次、高效率处理消费投诉,降低维权成本,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体验店,倡导企业平价经营、薄利多销,营造“放心消费、乐购无忧”的消费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自治区商务厅最新出台的《消费券使用管理办法》,严查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变相加价、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及拆单操作、违规套现、预存金额、远程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各单位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

责任单位:政府办审批局、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文广局、市监局、工会、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隆德县“消费提振年”活动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提振消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固原市提振消费相关政策,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持续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和产业等政策对消费供需双方的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领域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隆德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多种渠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解读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新举措新政策。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挖掘不同行业、企业在促消费方面的典型案例,提振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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