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9/2024-00323 | 文号 | 隆征公告〔2024〕02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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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六盘山闽宁产业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城关镇星火社区集体所有农用地0.3946公顷征收转用为建设用地,同意由隆德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批复名称及文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隆德县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82号)。
三、批准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四、批准用途
体育用地。
五、征收目的
为加快完善隆德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动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城镇居民体育健康服务需求,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六、征收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星火社区。四至范围: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耕地。
七、土地现状
征收城关镇星火社区集体土地0.3946公顷,其中:耕地0.356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0公顷。
八、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3〕4号)、《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隆政发〔202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7日。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