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住房保障 > 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

隆德县2023年第一季度公共租赁补贴拟保障对象名单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1/2023-0002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按照国家、自治区及隆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有关规定,以下248户申请户属租赁补贴拟保障对象,经申请,通过公安局、人社局、社保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局、交警、房管所及住房保障办公室初步核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1、公示期为2023310日至2023314日。

2、凡对保障对象有异议的,可采取打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

    3、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住房保障办公室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取消保障对象资格。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12309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54—6013479

举报电话:0954—6011343  

                      2023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