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1-01-27编辑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县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效有序开展。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并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县局指挥中心统一发布。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不出现失泄密事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办法对每一份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报送人初选,再由分管局领导把关,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公开。

(三)强化服务意识,方便群众更快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

一是按照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置的户籍管理栏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户籍管理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各业务窗口公示栏、LED 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多个平台全面公开户籍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流程、时限、结果和举报投诉电话,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二是“政务+互联网”模式提升群众满意度。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交警车辆管理所、违章处理大厅、各派出所户籍室等服务窗口便利条件,提供办理各种行政事务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申请表格等资料方便群众查询。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规定,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建立健全了隆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工作机制及功能,使群众不受文化、地域等条件限制,及时、方便、充分地获取各类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拓展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编发、推送各类警务信息1044余条已有5122名微信用户订阅关注“隆德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43余条;通过宣传活动形式共接待咨询群众10000余人,发放宣传册8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7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舆情回应机制。

对群众关注的重大舆情及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准确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澄清事实。2020年以来通过各类问政平台受理上级公安机关转办信件共计5件,受理网信办、12389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意见建议15件,县信访局转办5件,已全部回复完毕。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2020年,隆德县公安局承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在办理过程中,充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力求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25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89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5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6268027.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民警的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服务态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应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完善;三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警务信息化程度还不够,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

2021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和广大民辅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强化督查、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二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三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窗口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安特色,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以“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便于基层和群众监督”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及时准确,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公开形式:

1、通过“隆德公安”微信公众号、“宁夏隆德公安”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第一手警务资讯;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走门入户、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利用宣传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2、认真做好公安政策信息解读工作,通过口头告知的办法,使前来公安机关办事的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要求;并学习其他县区优秀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与水平。

本报告内容包括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改进工作措施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 日止。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可在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ld.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隆德县公安局三楼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解放36号,电话:0954-601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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