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2-01-19编辑录入:张立成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隆德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教育体育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聚焦教育领域民生关切事项,主要公开教育有关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等内容,主动做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教育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隆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隆德教育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17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36条,“新闻中心”12条,“隆德教育微信公众号”251条,“隆德教育微博”18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岗位设置随机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要点(清单)。制定了《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21年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完善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
(二)聚焦重点工作,及时规范公开
对标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我局不断优化公开机制与流程,强化常态工作,服务群众关切,有序、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盯紧疫情防控,筑牢安全防控网。牢固树立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至上的思想,强化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意识,建立人人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针对疫情防控热点问题,主动发声,正面引导,传播疫情防控“政”能量,及时公开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有效措施、应急演练等信息10条。二是公开各类教育规范性文件。利用政府公开网站、隆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规范公开普惠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工作要点、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学生资助、教育工作动态等信息。三是公开教育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隆德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严格落实义教阶段招生入学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采取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的方式进行招生。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等信息,方便师生及广大家长查阅。四是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五是按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隆德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拨付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关于拨付2021年人民助学金的通知》以及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赛课、论文、作品等获奖结果的通知文件。六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批次公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教师资格证认定等行政许可项目信息,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七是公开教师关注的事项。尊重教师对教育事项的知情权和合理关切,公布教师资格证办理程序、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绩效考核等工作情况。八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定“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9月下旬,开展了2021年“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老干部、村“两委”、老校长及学生家长代表等40余人对全县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观摩评议。
(三)加强信息管理,规范发布流程。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信息编审规程及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和岗位责任,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真实、及时、规范。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管理运维。优化网络环境,加强教育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制定了《隆德县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管理“二十条”(试行)》,组织开展本系统政务新媒体摸底排查,定期对教育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并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本系统存在问题的微信订阅号要求限期整改,规范其管理运营。
(五)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机制,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及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5.7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0 | 1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细致,取得了一些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工作中还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标准不高,信息还不够全面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某些政务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规范建档工作仍需完善,台账设定内容资料不够全面。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法有待创新。四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把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编辑能力。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列出公开清单,丰富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和发布教育工作动态,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健全信息申请公开联动机制,确保依规有序、严谨规范地答复申请。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事项落实机制,加大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涉及公众权益、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优化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做好各类教育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运维工作,发挥教育政务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准确解读教育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次,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德县教育体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954-6011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