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1编辑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联系电话:0954-60113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依法规范及时公开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在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固原市涉农惠农项目“331”监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2条。其中:惠农惠民政策8条、办理流程4条、涉农惠农资金补贴33条、涉农项目公示公告和涉农执法监督监管办理公示等38条;“331”监管平台发布公示公告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未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信息公开承办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制、人员“三到位”,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我局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要求,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单位发布的信息权威、规范、准确、及时。三是提升工作质效。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官网、单位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切实服务群众,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官方新媒体账户。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开展政民互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公众评议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公开。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出现的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等保障措施,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长效机制,大力度做好信息审核、报送、发布和答复等工作,切实按流程规范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惠农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作用。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照条例,查漏补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明确涉农补贴领域信息公开清单目录,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惠农惠民政策、办理流程、涉农惠农资金补贴、涉农项目和涉农执法监督监管办理结果等,及时答复来电来访,切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真正做到公开不漏项、形式不落空、力度不减弱、问题不规避,重要内容、重大事项公开及时,高质高效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方便广大群众的服务指导作用,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打造阳光、透明、开放的服务型政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增收。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