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6编辑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隆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隆德县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电话:0954-6014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县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隆德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区、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以隆德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更加有力地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通过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固原阳光政务”平台和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22条,其中公示公告信息10条、财政资金信息12条。通过“固原阳光政务”平台公示公告信息129条,其中政策文件11条、项目实施94条、方案计划12条、资金计划12条。项目库共计912个项目,公告公示6条。通过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发布71期167条信息。宁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乡村振兴局未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我局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要求,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单位发布的信息权威、规范、准确、及时。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维护。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好各个网站的日常安全维护,及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等在各网站进行公告公示,不断加强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设立微信公众平台1个,用于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等工作;二是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以监测平台为依托开展日常检查,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主动更新信息,杜绝出现错链伪链、错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开展政民互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公众评议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公开。安排专人负责“12317”、“固原阳光政务”平台,专人负责办理网信办、信访局等部门专办的上访信件,及时掌握网络、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的避免、减少和消除由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出现的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到了政策、资金公开透明,但是仍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缺乏互动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培训工作还需加强,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开展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交流,互学互鉴,提高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隆德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固原阳光政务、宁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德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告》、《关于申报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的通知》、《关于申报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通知》、《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奖补方案 (试行)>的通知》等各类政策文件7条。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责任分工收集、整理和发布政务信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引导、教育培训、任务落实等,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隆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