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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2-01-20编辑录入: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址:隆德县解放街十三号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954-6018116,电子邮箱:ldrenshi@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人社局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了公示公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重点围绕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维权法律法规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保险、大型人力资源招聘、稳岗补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就业困难人员补助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社会各界及公众可通过访问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人社工作以及社会保险政策相关情况,极大提升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保障了群众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权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完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分工表,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公开重点更加突出,重点围绕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维权法律法规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保险、大型人力资源招聘、稳岗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助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等事项,公开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进一步完善促进了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公开公示程序,202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更好的履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等系列制度,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加强了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审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经分管领导把关、主管领导签批盖章后按时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厅、市相关处室, 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通过隆德县门户网站、“隆德就业”“隆德社保”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等。2021年,“隆德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96期,关注人数为12704人。在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相关活动中,为参加招聘会的人员,发放统一印制的《促进创业就业宣传手册》。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2场,吸引45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500个,发放就业政策等宣传材料2万份。“隆德社保”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3期,关注人数为1154人。在开展的“养老保险缴费宣传”等相关活动中,单位人员下沉社区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发放统一印制的待遇资格认证彩页、待遇资格领取条件、违规违法领取养老保险的通告等彩页。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从发布信息、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一个环节都在隆德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并提供举报电话和网站地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通过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 | 复议后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虽然我们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够多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人社”,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开、更加优质、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服务。 三是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众获取信息渠道,加强网站功能建设,不断增强公开针对性,推动益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认真安排部署了工作。一是对照公开要求,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策宣传、人事信息招聘招录结果公示、财务、基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重点公开了社会保险政策、部门资金决算、公益性岗位录用结果、稳岗创业等其他公开工作。三是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规定对文件进行保密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四是及时更新各类工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时效性。
本机关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