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17-02-01编辑录入: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隆德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德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隆德县解放南街原水泥厂对面;邮编:756300;电话(传真):0954-6013148)。

一、概述

2016年隆德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使用的透明程度;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隆德县司法局主要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通过隆德政务信息网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隆德县司法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54条。

(二)微博微信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隆德司法”微博累计11条公开信息,“隆德微普法”微信公众号累计公开信息270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6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好本部门所发布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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