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6编辑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隆德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隆德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德县宁安路与解放街交叉口西北150米处老公安局办公楼北侧三楼;邮编:756300;电话:0954—6011032。

 一总体情

 2022年,隆德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事业发展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要通过隆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审计公开”“公示公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条。在“审计公开”栏目发布公开信息8条,其中工作报告3条,政策解读1条,规划计划1条,行政法规1条,制度办法1条,工作动态1条;在“公开公告”栏目发布关于聘请辅助审计人员的公告和中选人员的公示2条;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发布2021年度部门决算1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1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级”复审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各类网络信息源头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风险,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设立“审计公开”1个专栏,主要发布审计工作规划、年度项目计划、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等法定公开内容,解读审计署、审计厅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报告重点、核心事项,切实提高群众对审计行业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审计局领导班子分工和各股室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选好配强队伍;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和平常考核,切实提高全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因办公室人员数量限制,未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栏目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时效性发挥不足,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审计公开工作的需求;三是公开信息内容比较单一,涉及审计业务内容由于涉及秘密等次或不适宜公开,信息编写数量和类型受限制,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程序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明确职责,充分宣传。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审计公开”这一平台,大力宣传审计工作,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扩大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健全制度,督促检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保密审核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强化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紧扣《隆德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二是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防止不宜公开的审计信息危害经济安全。2022年我局未发生泄密失密或引发负面政务舆情情形,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或公开方式不适当等情形。三是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三级”复审制度,定期开展错误信息、不良链接自查清理,强化政府网站关联板块日常巡查、维护。2022年我局发布的信息均达到权威、准确、及时的要求。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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