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3编辑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总体情况

2022年,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积极推动机构职能、行政审批事项、住房保障、财政预决算、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主动公开,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住建局积极主动在隆德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住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公开内容,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网站信息。利用隆德住建官方微博,多平台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将任务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各站室加大信息报送保障力度,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滞后,部分内容形成时间慢,不能在其产生的第一时间公布,影响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力度落实信息化建设经费和人员,完善微信公共平台内容,拓展多种渠道的政务公开形式,实现政务公开的信息化和多元化,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二是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做到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今年9月,我局邀请了城关镇“两代表一委员”、西苑社区、隆观社区等社区代表及其他群众代表共计30余人,组织开展了2022年“政府开放日”活动,有效搭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互动平台,切实畅通关切回应、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10月份,由住房保障办主任在融媒体中心政策公开讲平台讲解了《隆德县兴盛花园小区房屋出租方案》政策的出台背景和基本情况,宣讲惠民政策;建筑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积极协调各企业工地,组织工作人员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政策进工地,吸纳务工人员就地就业。结合入户帮扶工作,深入帮扶村帮扶户家中,宣传政策。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围绕物业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房屋质量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加强研判的基础上,分类处置,通过实地走访、下发告知书、微博回应等方式,共回应社会关切问题17条。2022年共受理各类投诉200余件,及时受理率为100%,按期办结率100%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住建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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