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和公开水平,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加强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深入落实“五公开”的具体举措,对规范教育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底前,实现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本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部门制作的,或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
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已经移交县档案馆的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的事项
(1)组织机构,包括局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等公开;
(2)政策文件,包括各类规章制度、非涉密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公开;
(3)教育概况,包括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和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公开;
(4)民办学校信息,包括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公开;
(5)财务信息,包括管理办法、预决算、收费标准等公开;
(6)招生管理,包括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公开;
(7)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优待政策公开;
(8)教师管理,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评优评先、教师职称评审、特岗教师招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公开;
(9)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体育评价、学校美育评价公开;
(10)教育督导公开,包括一般教育督导和义务教育均衡督导公开;
(11)校园安全,包括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开。
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为人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实便利,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2、主动公开的形式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隆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ld.gov.cn/)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教育体育栏目予以公开。
同时,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区内报刊、电视台等;
(2)本单位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
(3)本单位牵头召开的发布会、听证会、座谈会、评议会和公告、通告等;
(4)“隆德教育”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视问政等平台或方式;
(5)每年定期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及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公众代表不定期开展的参与、参观、互动交流等活动。
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信息:
(1)隆德县政务公开专区
联系电话:0954-6017818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政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其他方式
a.隆德县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隆德县城关镇宁安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0954-6011235)
b.隆德县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隆德县行政中心四号楼 联系电话:0954-6011725)
c.隆德县文化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隆德县城关镇宁安路 联系电话:0954-6013231)
3、主动公开的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等信息以外,留存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限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二楼西)“政府信息查阅点”查阅。
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生效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教育体育局公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教育信息,可以向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本部门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1、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隆德县城德顺路高级中学东侧
受理时间:夏季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冬季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6011060
传真号码:0954-6011060
电子邮箱:nxldjyj@163.com
通信地址: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56300
2、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填写《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领取,也可在县政务网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便于受理机关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寄送至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寄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受理机构签收之日为申请时间;以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或将申请寄送至受理机构以外的机构和个人的,受理机构在实际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确认之日为申请时间;未提供联系电话或电话无法接通的,待恢复与申请人联络之日启动处理程序并计算期限。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关“政府信息查阅点”当场提出申请,并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受理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委托书等信息。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2)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当场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
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再延长20个工作日内答复。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信息公开全部实行免费公开。
申请人可采取现场领取或网上查阅的方式获取信息,本单位不承担邮递、快递、电子邮件、传真等传递信息的方式。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教育体育局纪检组投诉。
投诉电话:0954-6012517
办公地址:隆德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办公室(三楼西)
附件:1.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doc
2.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