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结合实际,特编制《隆德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1.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2.项目审批、备案文件
3.规范性文件
4.动态信息
5.其他信息
☆ 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机关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辅之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陆隆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ld.gov.cn),查阅《隆德县人民政府公报》、“隆德文旅”微信公众号,也可到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查询。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信息:
1.隆德县政务公开专区
联系电话:0954-6017818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政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其他方式
a.隆德县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隆德县城关镇宁安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0954-6011235)
b.隆德县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隆德县行政中心四号楼 联系电话:0954-6011725)
c.隆德县文化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隆德县城关镇宁安路 联系电话:0954-6013231)
☆ 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公开,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隆德县人民路13号(文化旅游广电局二楼)
联系电话:0954—601180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传 真:0954—6011808
Email:ldwgj2009.nx.cn@163.com
(二)受理程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申请人可以在自治区政府网站或隆德县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nxld.gov.cn,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单位的电子邮箱。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1)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要件不完善将退回申请人予以补正。
(2)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予以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延长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相关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待调查核实后作出适当处理。
监督电话:0954—60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