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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公安局“四清单一办法” 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423039/2018-2662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公安局

隆德县公安局“四清单一办法”

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确保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17〕87号)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隆德县公安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国家机关责任清单,深化普法宣传、强化部门联动的举措,明确职责分工、精准普法内容、提升普法效果,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全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全面提升全民普法力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法治隆德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隆德县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公安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一案一普法,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法治实践的各个环节,在互动中增强法治意识。 

2.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责任清单。各所、队、室要严格落实《隆德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详见附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在日常工作和执法工作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二)健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法律学习。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政工部门  协办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三)坚持严格执法。全县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单位均为普法宣传工作责任主体,要注重在公安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以案释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四)深化“法律八进”。组织公安民警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市场,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五)强化社会普法。充分运用警营文化基础设施、公安公众服务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采取警营开放日等有效形式,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六)注重主题宣传。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第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开展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责任清单,明确目标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建立落实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普法工作涉及面宽、影响面广,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推动作用,主动协调衔接,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开展。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责,定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推广经验,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附件:1.隆德县公安局普法内容清单

2.隆德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3.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措施清单

4.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标准清单

      5.隆德县公安局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隆德县公安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16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

 


附件2 

隆德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信访条例》 

法制大队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拘留所条例》、《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收容教育所条例》 

  看守所、

拘留所

看守所、拘留所

 

《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治安大队

各所、队、室

《居民身份证法》 

治安大队

各所、队、室

《反恐怖主义法》 

国保大队

各所、队、室

《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部委《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刑侦大队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大队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禁毒法》、《戒毒条例》 

禁毒大队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警大队

各所、队、室

《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网安中队

各所、队、室

《消防法》

消防大队

各所、队、室


附件3

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具体措施

责任部门

分管负责人

1

完善民警、辅警学法用法制度。在党组领导下,各所、队、室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法用法领导工作体制机制。

办公室、法制大队

各所、队、室负责人

2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提高业务水平;学习与本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办公室、法制大队

各所、队、室负责人

3

完成普法计划。对各所、队、室“谁执法谁普法”年度普法计划及全县普法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法制大队

各所、队、室负责人

4

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隆德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体民警、辅警学法用法各项制度。

办公室、法制大队

各所、队、室负责人

5

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履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办公室、法制大队

各所、队、室负责人

6

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树立执法人员“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办公室、法制大队

各所、队、室负责人


附件4

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内容

具体标准

1

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2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将依法治国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

3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县公安机关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4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管理。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1.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进一步强化警营法治文化建设。

2.各所、队、室结合各自职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懂法的法治理念。

6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建立普法治理考核工作机制。

1.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创建考评标准,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监督,确保普法治理实效。

7

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活动。

2.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窗口面向公众经常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8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坚持“谁管理、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同步提升。

 

 

附件5

 

隆德县公安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普法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隆德县公安局各所、队、室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保障(10分)

1.党委(党组)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普法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开展,记4分。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记6分。

   (二)基础工作(10分)

1.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明确本单位年内拟开展的普法工作,记3分。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方案、总结和图片资料,及普法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活动材料,记3分。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责任制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记2分。

4.按时完成县普法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记2分。

(三)学法用法考法(20分)

1.落实党委(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记5分。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干部职工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记5分。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记5分。

4.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要听证,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记5分。

(四)法治宣传(30分)

1.每年结合国家宪法日和法律施行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记10分。

2.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记10分。

3.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化宣传阵地,记10分。

(五)法治实践(30分)

1.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记10分。

2.依据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执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记10分。

3.建立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记10分。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方式

普法责任制考核按季度考核、年终进行汇总,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为了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普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季度、年终考核工作。法制大队牵头负责考核组织、分值核算等日常工作。

   (二)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按先进、合格、不合格分类。

1.优秀。得分在90分(含90)以上,评为优秀等级。

2.合格。得分60分以上、未评为优秀等级的,评为合格等级。

3.不合格。得分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等级。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结果作为本部门综合考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隆德县公安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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