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39/2018-2662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2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公安局 |
隆德县公安局“四清单一办法”
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确保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17〕87号)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隆德县公安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国家机关责任清单,深化普法宣传、强化部门联动的举措,明确职责分工、精准普法内容、提升普法效果,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全面提升全民普法力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法治隆德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隆德县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公安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一案一普法,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法治实践的各个环节,在互动中增强法治意识。
2.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责任清单。各所、队、室要严格落实《隆德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详见附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在日常工作和执法工作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二)健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法律学习。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政工部门 协办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三)坚持严格执法。全县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单位均为普法宣传工作责任主体,要注重在公安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以案释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四)深化“法律八进”。组织公安民警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市场,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五)强化社会普法。充分运用警营文化基础设施、公安公众服务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采取警营开放日等有效形式,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六)注重主题宣传。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第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开展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各执法办案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责任清单,明确目标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建立落实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普法工作涉及面宽、影响面广,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推动作用,主动协调衔接,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开展。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责,定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推广经验,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附件:1.隆德县公安局普法内容清单
2.隆德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3.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措施清单
4.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标准清单
5.隆德县公安局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隆德县公安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 内 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
16 |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 |
附件2
隆德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清单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信访条例》 | 法制大队 |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
《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拘留所条例》、《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收容教育所条例》 | 看守所、 拘留所 | 看守所、拘留所
|
《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 治安大队 | 各所、队、室 |
《居民身份证法》 | 治安大队 | 各所、队、室 |
《反恐怖主义法》 | 国保大队 | 各所、队、室 |
《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部委《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 刑侦大队 |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
《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治安大队 |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
《禁毒法》、《戒毒条例》 | 禁毒大队 | 各所、队、室、 各执法办案部门 |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交警大队 | 各所、队、室 |
《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网安中队 | 各所、队、室 |
《消防法》 | 消防大队 | 各所、队、室 |
附件3
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分管负责人 |
1 | 完善民警、辅警学法用法制度。在党组领导下,各所、队、室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法用法领导工作体制机制。 | 办公室、法制大队 | 各所、队、室负责人 |
2 |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提高业务水平;学习与本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 办公室、法制大队 | 各所、队、室负责人 |
3 | 完成普法计划。对各所、队、室“谁执法谁普法”年度普法计划及全县普法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 法制大队 | 各所、队、室负责人 |
4 | 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隆德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体民警、辅警学法用法各项制度。 | 办公室、法制大队 | 各所、队、室负责人 |
5 | 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履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办公室、法制大队 | 各所、队、室负责人 |
6 | 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树立执法人员“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 办公室、法制大队 | 各所、队、室负责人 |
附件4
隆德县公安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1 | 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将依法治国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 |
3 |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 在全县公安机关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
4 |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 1.加强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管理。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5 |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 1.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进一步强化警营法治文化建设。 2.各所、队、室结合各自职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懂法的法治理念。 |
6 |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建立普法治理考核工作机制。 | 1.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创建考评标准,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监督,确保普法治理实效。 |
7 | 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1.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活动。 2.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窗口面向公众经常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8 |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 坚持“谁管理、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同步提升。 |
附件5
隆德县公安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普法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隆德县公安局各所、队、室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保障(10分)
1.党委(党组)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普法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开展,记4分。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记6分。
(二)基础工作(10分)
1.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明确本单位年内拟开展的普法工作,记3分。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方案、总结和图片资料,及普法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活动材料,记3分。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责任制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记2分。
4.按时完成县普法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记2分。
(三)学法用法考法(20分)
1.落实党委(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记5分。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干部职工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记5分。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记5分。
4.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要听证,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记5分。
(四)法治宣传(30分)
1.每年结合国家宪法日和法律施行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记10分。
2.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记10分。
3.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化宣传阵地,记10分。
(五)法治实践(30分)
1.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记10分。
2.依据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执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记10分。
3.建立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记10分。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方式
普法责任制考核按季度考核、年终进行汇总,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为了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普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季度、年终考核工作。法制大队牵头负责考核组织、分值核算等日常工作。
(二)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按先进、合格、不合格分类。
1.优秀。得分在90分(含90)以上,评为优秀等级。
2.合格。得分60分以上、未评为优秀等级的,评为合格等级。
3.不合格。得分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等级。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结果作为本部门综合考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隆德县公安局
2018年4月19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Copyright ©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夏•隆德 版权所有 宁ICP备05001738号-1
主办单位: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隆德县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6017831 信箱:ldxzwgkbgs@163.com
宁公网安备 640423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640423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