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18-26624 | 文号 | 隆编办发〔2018〕10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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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编办 |
隆德县编办“四清单一办法”
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办﹝2017﹞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编办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办普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编制法治建设,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依法管理,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
2.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编办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4.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机构编制专业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机构编制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机构编制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促使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在广大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中得到较好的宣传和普及。
四、主要任务
(一)细化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详细梳理编办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并报普法办备案。
(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学习宣传与编办相关的法律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三)切实做好编办普法工作。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措施。建立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编办党员干部学法经常化。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同时,要深入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其自觉配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和编制执法活动,同时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对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我办干部职工要把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抓好。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二)积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大力推进全办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治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办公室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建立和落实编制干部学法治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联系制度。
(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报告制度。编办要及时向县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每年12月底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努力探索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新形式。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主要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微信群等阵地,建设机关法治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学法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组织和开展机构编制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览、普法工作专栏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隆德县编办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 内 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8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
9 |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暂行办法 |
10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
1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
12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附件2:
隆德县编办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第一 责任人 | 重点普法 内容 | 重点工作任务 |
1 | 李麒才 | 重点宣传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 1.做好“3·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律法规宣传。 3.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理论讲授和集中上课等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4.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依法治国专题研讨会活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
2 | 王春花 | 重点学习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 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其自觉配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和编制执法活动,同时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对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 |
附件3:
隆德县编办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1 |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2.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编制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2 | 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依法治国专题研讨会活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
3 | 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措施。把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 |
4 | 1.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让广大公民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 2.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常态。 |
附件4:
隆德县编办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1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学习。 | 1.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党员党规党纪学习运用。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 3.利用每周2次的例会,会后可集中开展学习。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将依法治国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 |
3 |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 1.在编办内部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 3.引导干部职工主动运用《宪法》。 |
4 | 深入宣传编制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 1.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2. 建立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编办党员干部学法经常化。深入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 3. 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其自觉配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和编制执法活动,同时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对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 |
5 | 继续抓好定期宣传活动 | 1.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载体。 2.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宣传实效。 3.抓住重要节点和重点普法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 |
6 |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 |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7 | 建立普法治理考核机制 | 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普法治理实效。 |
附件5:
隆德县编办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编办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编制法治建设,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依法管理,结合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17〕87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隆德县编办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隆德县编办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县编办主任李麒才任组长,分管领导王春花任副组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编办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与编办相关的法律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普法责任。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听取综合汇报。被考核人员向考核组汇报普法治理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治理工作执行情况、普法进度开展情况、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3.抽查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随即抽查前来办事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本办工作人员普法进度进行了解。该项可作为延伸考核内容,考核直接计入个人被考核总分值。
(三)具体措施
1.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学法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每季度对学法考勤、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四、考核要求
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平时得分和考核得分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