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六盘山工业园区稳定就业和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发表日期:2020-03-07编辑录入:

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5个月。

二、鼓励青年到园区企业就业2020年2-6月底前新入职的25至35岁的大专、中职技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一次性6000元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三、就业补贴支持稳定就业

(一)对2020年2-6月底前新入职的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本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人员每人给予4800元补贴本县户籍普通户务工人员每人给予3000元补贴外县籍人员每人给予1800元补贴。已享受了就业见习(实习)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此补贴。每月工作日12日以上但不满月的按1月算,享受补贴人不包含已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二)2020年6月底前返岗的所有复工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

(三)2020年2-6月期间,按照实际务工人数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复工补贴。

四、扶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对入驻标准化厂房且租金按合同约定2020年6月底前全额免租已到期的企业,按其企业自行承担的租金,由政府给予20%差额补贴;对入驻标准化厂房享受全额免租补贴政策未到期以及未投产的企业,不纳入补贴范围。就业补助资金不足的,县财政解决。

五、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稳定就业。2019-2020年供暖期享受暖费差额补贴的企业,对企业自行承担的暖费,给予30%的补贴;享受暖费全额补贴的企业以及未投产的企业,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六、降低员工住房成本稳定就业对无住房的园区企业务工人员,优先安排入住公租房,并给予住房租金补贴。已入住且租金补贴到期的务工人员,2020年2月起,再补贴1年住房租金;公租房租金未到期的,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住房租金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标准按《隆德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七、实行返岗员工检稳定就业支持企业组织返岗员工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按照体检员工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体检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对区外返程返岗的管理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八、通知执行期从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涉及就业补贴政策与隆政发〔2019〕18号文件执行的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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