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19年残疾人重点工作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28编辑录入: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19年残疾人重点工作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2019年残疾人重点工作提升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19年残疾人重点工作提升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特困残疾人群体的托养、就业、脱贫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全面提升残疾人托养和辅助性就业成效,促进我县残疾人康复、工疗、就业、托养、扶贫等工作迈上新台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1.建设理念:坚持生活与发展并重,政府与社会协同,扶贫与扶志统一。建设托养扶贫车间,安置残疾人就业,通过残疾人自力更生创收脱贫;创建残疾人自强协会及合作社,通过创收利润分红的形式,带动扶持残疾人脱贫;“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平台销售土特产、中药材、手工艺品和凤岭乡的食用醋、食用油等村集体经济产品,通过“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平台销售产品带动就业创业。
2.建设模式:以“托养+扶贫车间+合作社”的模式,建立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聚焦残疾人创业就业短板,通过就业创业“两手抓”,帮助全县残疾人脱贫致富。
3.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残疾人的“安居社区、康复基地、致富平台”。充分借鉴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运行经验,在全县中片(沙塘镇)、南片(陈靳乡)、北片(观庄乡)新建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3个,计划托养重度贫困残疾人200人以上,带动托养残疾人通过就业增收脱贫。创业平台线上线下经营实现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带动全县1300多名重度贫困残疾人分红增收。
二、建设任务
(一)托养基地建设。
1.建设中片(沙塘镇)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在沙塘社会福利院1栋闲置楼房3层1000平方米,建立沙塘镇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辐射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凤岭乡,引进人造花组装车间,安置60-8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托养就业。
2.建设南片(陈靳乡)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在陈靳乡原陈靳中学旧教室加以改造,新建1栋600平方米车间,建立陈靳乡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辐射陈靳乡、山河乡、奠安乡、温堡乡,借助已有人造花车间安置60-8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托养就业。
3.建设北片(观庄乡)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在观庄乡建立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辐射观庄乡、好水乡、杨河乡、张程乡,借助已有人造花车间安置60-8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托养就业。
(二)创业平台建设。
1.创建残疾人自强协会及合作社。依托残疾人自强协会创建合作社,以“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平台为抓手创收盈利,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四个一批”(培养一批电商人才,孵化一批创业网店,打造一批优质产品,培育一批忠实客户)。合作社创收盈利以分红的形式扶持残疾人增收。参加合作社自强发展的残疾人享受合作社根据经营情况进行分红的权力和其退出合作社的权力,不享有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权。残疾人参加合作社自强发展的出资不计利息,不占有合作社股份。残疾人以出资的形式加入残疾人自强合作社自强发展,出资额300—1000元。合作社自收到残疾人出资之日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年底付给残疾人收益资金。2019年度按照出资额的2倍付给残疾人受益。以后年份根据合作社经营情况享受收益,最低不低于出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当年自治区脱贫标准。合作社用于付给残疾人收益的资金额度根据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每年报主管部门审定确定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2.创办残疾人福馨超市。在县城创办残疾人福馨超市,经营办公、劳保用品和日杂百货等,安置6-8名残疾人就业,实现创收利润与隆德县残疾人自强合作社统筹进行分红。
三、建设时限
1.沙塘镇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方案和经费预算;4月25日前,完成相关设施招标采购和管理运营机构的招标工作,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和拟托养人员摸底筛选工作;4月30日前,完成托养人员入住,正式运营。
2.陈靳乡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3月31前,完成改造扩建方案和经费预算,4月15日前,完成新车间建设项目招标及规划设计工作;4月16日-6月15日,施工建设和装修;6月16日-6月30日,完成相关设施招标采购、管理运营机构的招标选聘、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和调试、拟托养人员摸底筛选入住工作;6月底正式运营。
3.观庄乡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3月31日前,完成选址和新建项目预算工作;4月-6月,完成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7月-8月,完成室内装修、设备采购和入托人员筛选入住工作;9月底正式运营。
4.残疾人电商创业协会及合作社:3月5日,闽宁协作助残乐购淘宝店、微商城正式运营,电商平台列入扶贫车间予以支持;4月5日前,在星火公租房建立物流基地,在老巷子建立1间残疾人电商文创店。
5.残疾人福馨超市: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超市选址、店面装修工作;4月30日前,完成工作人员(残疾人)招聘、培训和进货工作;5月1日试运营,5月中旬正式运营。
6.“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共青团小店:店面选址为星火公租房门店,4月5日前完成店面装修并试营业。
7.厦门大学实体店:4月1日前争取建成厦门大学店面作为电商平台体验展销窗口,并在4月6日厦门大学建校日开张试营业。
四、资金概算
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残疾人福鑫超市和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经费,共需资金951.204万元,申请闽宁协作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县财政解决。其中,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经费65万元(其中运营经费60万元,采购显示屏和制作亮化字经费5万元);沙塘镇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改造及运行经费83.222万元;陈靳乡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建设运行经费296.35万元;观庄乡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建设运行经费383.612万元;福鑫超市前期装修及运营经费29.86万元;“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共青团小店、厦门大学实体店装修以及乐购平台运营经费63.16万元。稳岗扶持资金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政策扶持。
1.政府采购支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都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优先采购残疾人电商合作社助残乐购平台和福馨超市商品。
2.消费扶贫支持。残疾人电商合作社助残乐购平台和福馨超市商品提供的是日常生活消费品,在政府的倡导下,各单位每年在福鑫超市和“闽宁扶贫乐购”平台购买产品。
3.奖励表彰支持。将助残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项列入全县扶贫考核当中。以在残疾人电商合作社助残乐购平台和福馨超市采购、消费帮扶支持额度为评比标的,并对各单位和个人采购消费额度进行统计公示,消费额度较大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4.爱心推销支持。发动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企业家、政协委员充当爱心推销员,支持残疾人“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微商平台和福鑫超市产品销售。
5.稳岗政策扶持。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激发残疾人上班创收的积极性,对托养残疾人在就业岗位每月坚持上班15天以上的,每人每天给予5—10元的奖励,达不到15天的,不予奖励。
6.营销场地支持。将电商平台列入扶贫车间支持,划拨星火公租房店面4间、老巷子店面1间,作为县内体验展销窗口及物流基地,将厦门大学店面作为电商平台体验展销窗口。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重点工作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联络工作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县残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乡镇托养中心设施配置,购买社会化服务招标选聘和乡镇托养中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在沙塘社会福利院解决托养就业楼1栋1000平方米,做好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满足入托残疾人托养就业需求。陈靳乡、沙塘镇、观庄乡负责做好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工作。县发改局、住建局、陈靳乡、观庄乡负责陈靳、观庄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场地新建项目审批、资金预算、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工作。团县委负责“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平台的建设、调试及前期运营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入托残疾人的摸底筛选、人员输送工作。县财政局、扶贫办负责做好资金筹措核拨工作。县民政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残疾人自强协会及合作社的审批、证照办理和政策落实工作。县住建局负责落实“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平台在残疾人托养中心展示店及仓库。县税务局负责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县城街道广告牌上大力宣传隆德县自强协会及“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平台和福馨超市,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氛围。县人社局负责残疾人就业创业稳岗政策落实。
(三)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县残联负责利用5月19日全国助残日,开展一次大型公益庆典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团县委负责残疾人电商合作社闽宁助残乐购平台的宣传和商品推销工作。
(四)加强督导,推进成效。县委、县政府将残疾人托养就业工厂、福馨超市和电商平台发展工作作为精准扶贫考核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依据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推动本项目发展落到实处,让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