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吕彦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1-22编辑录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吕彦斌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选龙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斌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朋伟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姚小宁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杨河派出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梁燕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王胜强同志任隆德县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厉双民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晓龙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项振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

齐海龙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隆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晓东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张社宏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副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从帅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联财派出所副所长;

马富贵同志任隆德县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刘伟同志隆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魏小林同志隆德县公安局杨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连轲同志隆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瑛同志隆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全智同志隆德县公安局奠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以上人员中,陈选龙、陈斌、刘朋伟、姚小宁、梁燕、项振、安晓东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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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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