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马银成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9-18编辑录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厅《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宁组发〔201840号)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

延长马银成同志任职试用期,试用期延长至20231116日。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39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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