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卜振鑫等同志职务任免事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1-04编辑录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卜振鑫同志任隆德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隆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李兆龙同志任隆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免去隆德县温堡乡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以上人员中,卜振鑫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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