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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01/2023-000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隆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构性质: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负 责 人:张大维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岗综合协调和督办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文秘、档案、收发、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全局性会议、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人事、人员考勤考核;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保洁维修等用品的采购、保管及领用工作。

(二)节能和房产管理岗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年度计划并承担相关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宣传培训、能耗统计及考核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产权、产籍和使用的综合管理,制定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分配、调整等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县领导公寓楼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公务接待岗贯彻执行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负责机关灶的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及市四大机关主要领导和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

(四)后勤保障岗负责行政中心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来访人员登记,秩序维护和协调疏导工作;负责行政中心保洁,绿化和美化工作;负责行政中心水、暖、电的保障和检修及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各类电器、电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负责行政中心维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行政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县级机关事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公寓楼、办公区域内道路及其他建筑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及服务工作。

(三)负责行政中心供电、消防,公寓楼机关灶等后勤事务管理和保障工作。

(四)负责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产权、产籍和使用的综合管理,制定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腾退、调整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督和评价考核工作。

(六)负责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及市四大机关主要领导和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全县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922

邮    箱:ldxjgsw@163.com

单位地址:隆德县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112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公交线路:1路1次、1路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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