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农补贴 > 资金申请政策

隆德县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认定公告

索引号 640423014/2026-0014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有关政策和《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宁农规发〔2026〕3号)的要求,现就我县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数量

拟确定1—2家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实施该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3.具有相应的报废资质和拆解资质,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4.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二)申报材料

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若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5.拆解设备清单:拥有拆解设备的有效证明(如拆解设备发票;若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6.拆解场地消防设施清单。

三、评分标准(标准100分)

1.资质证件齐全得10,证件包括营业执照、银行专户、会计证等。

2.具备专业的拆解设备,包括挖机、剪切机、双杠大力剪、起重机、电动葫芦、行车钢轨、拆车钳、叉车、吊车、破碎机械得30,每少一项扣3分。

3.配备经培训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拆解技术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环保专员、拆解人员、运输人员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

4.自投建设资金≥50万元得30,每多投10万元加5,满分40分。

5.专家结合申报资料情况综合打分110分。

四、实施步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可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1)提交资料时间:202663日—9日。

(2)提交资料地点: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监理室。

2.资格确认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小组现场勘查,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2)特殊情况:如申报名额与指标数相等,并符合申报条件,直接确定实施主体。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提供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2.本公告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六、签订服务承诺书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与所确定的实施主体商定服务内容并签订回收拆解承诺书。

联系人:李鹏举

联系电话:0954-6011373


附件:

1.隆德县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认定申报表

2.隆德县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评分表

3.隆德县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备案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663


附件下载:

附件.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