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6-0039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6-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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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站 |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摸底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1.项目资金安排:2026年下达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150万元,支持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5家家庭农场。每个主体平均奖补资金基数15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具体奖补资金标准要根据主体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效益确定,最高标准不得突破奖补资金基数的130%,最低标准不得少于奖补资金基数的80%。支持的主体数量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不得放宽。
2.项目扶持内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置小型农业生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烘干晾晒、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落实绿色产品生产、质量分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初级加工设备及创建自有品牌、区域品牌建设,智能化监控、设施设备改造和生产设施改善等。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享受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在扶持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自主申报并提交资料。隆德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摸底申报的通知发布于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请县内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将相关申请资料于6月30日前,以纸质版形式报送至县农经站,请申报主体严格把握时间节点,30日后原则上不予申报,县农经站组织人员对已申报的主体进行综合考评,形成拟推荐名单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资料包括:隆德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表(附件1)、隆德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摸底调查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4)。
(二)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
1.主体要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近1年未享受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所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章程》制定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扶持的家庭农场必须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并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关联完善相关生产数据及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实现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2.联农带农:通过特色产业带动、规范的土地流转、引领务工就业、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等方式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户数达到项目要求,农民合作社带动30户以上、家庭农场带动20户以上。
3.经营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实现最佳的规模经营效益,年经营收入达到项目要求,农民合作社年收入150万、家庭农场年收入100万以上。
4.财务规范: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财务记账软件,收支、库存等记录要求记录规范。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5.遵纪守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发生主动违约、毁约、商业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成员和小农户合法权益情况,没有出现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重大被投诉事件和生产(质量)安全事故;近2年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非正常纳税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给予行政处罚或通报、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6.信用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在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方面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无逾期还款、逾期付息、恶意拖欠贷款等失信警示记录,没有骗保、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等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7.产品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品牌创建、产品质量高、品牌影响力大。经营以来未出现生产和出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三)其他相关要求。以上仅是项目申报的通知,相关材料和附件不作为正式申报的结果。正式申报待项目实施主体确定通知下达后,另行通知。
申报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五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电话:0954-6011673
附件:1.隆德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表
2.隆德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摸底调查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4.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