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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德县2024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640423004/2026-0004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为科学编制《隆德县2024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其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县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现将意见征求情况说明如下:

一、决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全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24〕10号)及区、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布局,有效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全县实际,我县制定《隆德县2024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分年度实施县域教育资源布局优化。

二、 意见征集公告

我县《方案》的编制工作及征求意见事宜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明确了编制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框架及征求意见的重点方向,邀请社会各界及关心教育发展的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

三、 意见反馈渠道

为确保意见征集的广泛性和便利性,设立了以下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接收各类组织与个人的电子邮件意见。

信函邮寄:接收书面意见材料。

专题座谈会:组织学校代表、教师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

部门函询:向各相关单位正式发函征求意见。

四、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在多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到来自家长代表、学校、基层教师、乡镇部门、县直相关部门、区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专家学者的各类意见与建议。意见主要集中在工作目标的完成、步骤的实施、措施的可操作性、资源的利用、交通费用补助等方面。期间,市、县领导同志亲自挂帅,带队深入3个乡镇3所乡村学校开展全覆盖、起底式调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各类座谈会7次,广泛征求45名一线教师、57名学生家长、12名乡村干部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契合隆德发展实际、顺应群众教育期盼。

五、实施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4年4月中旬)。重点摸清奠安乡中心小学、陈靳乡中心小学、神林乡中心小学等教学点学生人数、服务人口、校园占地面积等情况。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24年5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县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撤并工作实施方案,拟撤并学校在所属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实施撤并(2024年6月底-7月初)。按照实施方案,对部分具备撤并条件的小规模学校进行合理撤并。

特此说明。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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