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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6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索引号 640423004/2026-0004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2026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意见》宁党发20255号)、《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4〕7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县域招生秩序与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学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在隆德县有招生计划的县外高中学校。

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隆德县2026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高中招生实行学生自愿、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原则。

(三)初中招生实行辖区小学对口直升原则。

(四)小学、幼儿园遵循免试就近和划片招生原则。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严格以初中毕业生评价及政策性照顾加分为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评价由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满分770分,综合素质评价评定为A、B、C、D、E五个等级,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县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统招计划科学划定统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普通高中加分政策

第一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参与录取: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3)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5)烈士子女。

第二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参与录取:1)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3)一至四级残疾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第三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参与录取:1)驻一般地区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3)少数民族考生;(4)残疾人考生。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政策的,选其最高一项加分计入中考总成绩,不叠加、不累计。各类加分项目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查验核实统计,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学校应做好加分政策宣传告知工作,学生须在中考报名及加分材料统一受理截止日前按时提供加分所需证件,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加分项目及分值如自治区出台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严格执行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政策规定。招生学校须在下达招生计划、划定招生范围内,自主制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报县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招生方案、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过程、招生结果五公开要求。特长类自主招生统一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前组织开展,录取结果须第一时间报送县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凡已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中统招批次志愿、参与统招录取。

3.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1)填报志愿。统招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达到统招分数线的初中毕业生方可填报统招志愿,未填报统招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填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县招生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志愿栏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指标到校”志愿,设1栏,每名考生限报1个志愿。严格执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60%分配到县域内各初级中学的规定,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优质普通高中在隆德县当年择优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第二批次为“择优录取”志愿,按招生学校设置3个志愿栏,考生须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选填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每个志愿栏必须选择且不得重复,每所学校限填一次,所有志愿栏须填满。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库加密,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无权查看志愿内容。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考生提交或更改志愿信息。

按照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非宁夏户籍的隆德县考生不得填报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等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隆德县2026年跨县域招生以《固原市辖区初中毕业生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方案》下达计划为准。

2)录取流程。统招录取分为“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两个批次,先录取60%的指标到校计划,再择优录取40%的剩余计划。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数的60%按照各初级中学实考人数50%的权重和上线人数50%的权重占全县实考考生和上线总人数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计算公式为:计划招生人数×60%×(本校中考报名人数/全县中考报名人数×50%+本校中考上线人数/全县中考上线人数×50%)=本校指标到校人数(中考上线人数指达到隆德县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每批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再按排位从第一名开始逐个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录取,直至计划完成。考生须在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八年级第一学期9月份〈含9月份〉前入本校就读至毕业)。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完成的“指标到校”计划名额转入择优录取批次。两个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录取的考生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各招生学校必须完成全部招生计划。

统招录取实行“三统一”“四公开”,即统一填报志愿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建档时间;招生政策(方案)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

(二)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成绩公布后,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会同县招生工作办公室,依据学生志愿和成绩,结合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成绩相同时,先按考试成绩顺序录取;考试成绩仍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顺序录取)。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录取学校和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印章。学生志愿填报和学校录取工作必须通过“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成。

招生结束后,各生源地学校应通过对照学籍库及联系学生本人,及时追踪每位学生(含未参加中考的)去向,认真核实高中阶段教育接受情况,并联合县职业技术学校,动员所有初中毕业未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到县职业技术学校接受教育。经多次劝说仍不接受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未接受高中教育的学生以及高中毕业未接受高等(高职)教育的学生,应及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初中学校须将初中毕业生去向花名册及需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花名册、各高中学校须将高中毕业未接受高等(高职)教育的学生花名册,报县招生工作办公室。

)初中

各乡(镇)学区、城区小学向县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经审核后按照对口直升原则下达到相应初级中学。各乡(镇)初级中学按照招生名单全员招收范围内学生。县城初中招生报名按照划片范围实行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在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完成登记报名。网络登记入口提前1—2周在县政务网“隆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招生结束后,各学区、城区小学应通过对照学籍库及学生初中就读实际情况,核查是否存在隐形辍学或人籍不符现象,并将核查结果报县招生工作办公室。

1.各乡(镇)初级中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招收服务范围内所有小学毕业生。

2.隆德二中初一年级采取“片区+摇号”原则进行招生,招收服务范围内六年级毕业生,招生学校组织专人线下核验指标到校政策毕业学生信息。

1)片区分配:全额招收来自隆德县第一小学及城关学区六年级毕业生。

2)摇号录取:在招生计划内,通过网上登记报名后,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初一新生50名,录取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布。

3.隆德四中初一年级招收隆德县第二小学隆德县第三小学、沙塘学区、凤岭学区、温堡学区观庄观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基础教育优化布局涉调范围内的联财中学、张程中学、观庄中学招收服务区域内六年级毕业生,最终安置依据《隆德县2026年乡村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

)小学

各小学一年级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划片范围实行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在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完成登记报名。各小学的招生范围、登记时间、所需资料、网络登记入口在县政务网隆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明确异议受理主体、受理方式和复核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结束后,各学校应按照入学通知书核查入学人数,对未进入本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核实其实际就读状况,对未入学儿童动员入学,切实防止隐形辍学和辍学,并将核查结果报县招生工作办公室。

1.各乡(镇)学区就近招收服务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确保所有儿童按期入学。

2.隆德县第一小学招收户口在东关社区、隆观社区、隆泉社区内(不含兴安家园和三贤居),且入户登记日期在2026年6月30日以前(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的适龄儿童。当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相等或生源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依照招生计划人数进行直接招生;若生源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仅招收年满6周岁且未在义务教育阶段注册学籍的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未被录取或放弃已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在隆德县第二小学或隆德县第三小学就读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隆德县第二小学招收户口在西苑社区、南凤社区、竹林社区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以及联财镇、沙塘镇、神林乡、好水乡、观庄乡、张程乡、杨河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4.隆德县第三小学招收户口在兴安家园、三贤居、红崖社区、南河社区、清凉生态移民区、吴山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陈靳乡、温堡乡、山河乡、奠安乡、凤岭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外县籍来我县务工人员子女。

5.基础教育优化布局涉调学生遵循家长意愿,自愿选择城区学校就读时,名额不受招生计划限制。

)幼儿园  

各幼儿园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划片范围实行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在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完成登记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全部调剂到相邻片区的幼儿园入园。

招生结束后,各幼儿园应按照入园通知书核查入园人数,对未入园的适龄幼儿核实其就读状况,动员未入园幼儿入园,切实提高入园率,并将核查结果报县招生工作办公室。

幼儿园原则上只招收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同时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健委、教育部令第76号)和《宁夏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精神,还须持有幼儿体检表、宁夏儿童入托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情况评估审核报告。

1.各乡(镇)幼儿园就近招收服务范围内所有适龄幼儿。

2.隆德县第一幼儿园招收户口在隆观社区、隆泉社区(不含龙城世家A、B区、三贤居、兴安花园、兴盛家园)、中央名都、三山府邸、隆兴明瑞花园的幼儿(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3.隆德县第二幼儿园招收户口在西苑社区(不含中央名都、三山府邸、隆兴明瑞花园)、南凤社区的幼儿(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4.隆德县第三幼儿园招收户口在红崖社区、南河社区、清凉生态移民区、吴山村的幼儿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5.隆德县第四幼儿园招收户口在东关社区的幼儿(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6.隆德县第五幼儿园招收户口在东关社区、隆观社区、隆泉社区的龙城世家A、B区、三贤居、兴安花园、兴盛家园的幼儿及外县籍来我县务工人员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依据卫健和教育部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托育班面向全县招收2-3周岁幼儿。

)特殊教育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2〕70号)精神,保障我县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遵循注重差异、维护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特殊儿童残疾程度、自身生活能力和家庭情况,实行分类入学。各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免试就近入学;各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隆德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制定个性化送教方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2-4课时,每学年不少于72课时。

五、报名方式

环节一:现场报名

家长可于820822日前往学校(幼儿园)完成信息登记,招生小学、幼儿园对划片区域内适龄儿童资格、年龄、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线下预审,核验户口簿、幼儿体检表、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初审合格的,现场登记造册并留存备案,由学校统一将学生信息导入“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平台”,家长无需再进行线上填报。

环节二:线上报名

(一)家长可于8月23日—8月25日注册登录“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平台”,按照划片区域选择对应学校报名,跨划片区域报名的无法通过学校审核。

1.直接通过平台WEB端或移动端注册账户登录。WEB端登录网址:https://nxzs.nxeduyun.cn/governance-web/#/login;移动端登录网址:https://nxzs.nxeduyun.cn/governance-app/#/或扫描二维码通过手机注册登录。

2.已注册“我的宁夏”APP的账户,可点击“热门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申报→隆德县→下一步,按提示填报。

3.登录“宁夏政务网”(https://zwfw.nx.gov.cn)→首页“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我要申请→选择县区→网上申报,按提示填写。

4.已注册“宁教云”APP账户的家长,可登录“宁教云”APP首页点击“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轮播图进入。

(二)本县非隆德县第二中学片区六年级毕业生,如自愿申请就读隆德县第二中学,家长可于815816日完成信息登记后,县第二中学成立审核小组8158月16日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8月17日进行摇号录取。各学校(幼儿园)成立审核小组8238月25日对平台报名信息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由学校通知家长828日8月29日携带户口本等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登记。联审未通过的短信告知家长重新选择服务片区对应学校报名。

各学校(幼儿园)必须于8月28日—8月29日完成招生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住地归口学校学位已满时,由临近租住地且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接收。

六、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及以下学校招生中给予照顾。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的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公安英烈子女(含因公牺牲以及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根据国家、区、市、县有关规定,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应享受优抚政策的其他对象。

(二)各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提前在学校门口、公示栏、社区等场所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和均衡配备任课教师。应采取“阳光分班”暨电脑随机分班,分班后随机配齐科任教师。分班过程须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工委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等相关人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记者进行监督,分班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学生或对新录取的学生划分“特色班”“尖子班”“重点班”等班级。

(四)学校应加强对校外租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提醒家长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住房。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指导其家长确保租住房屋的安全。若发现租住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改善的,学校应劝导其在校寄宿,并积极协调解决寄宿床位。

(五)招生结束后,各学校应梳理招生情况,形成书面总结,重点说明应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应招未招学生就学情况;小学和初中还应总结毕业生就学及去向情况。同时,报送《学生报到册》《本在外就读花名册》(要求装订成册,样表由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统一提供;学前建立3—5周岁人口册,小学建立6—11周岁人口册,初中建立12—14周岁人口册,高中建立15—17周岁人口册)等花名册,并将电子版一并报送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由县招生办统一领导,做好分析研判,完善联防联控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学校防控职责,强化措施,控制和化解招生入学风险。二是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应做好新生建档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的学生注册学籍,按标准班额招生,杜绝大班额。三是加强招生宣传。强化政策宣传,发布提示信息,防范虚假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应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畅通举报渠道,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工委监督检查招生行为,严格执纪问责,按相关要求做好招生工作。严惩违规行为。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招生要求,确保招生公正有序。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查处并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本办法由县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文件有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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