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9/2020-0002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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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召开隆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40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与部署,拟对我辖区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为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固原市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就隆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7月17日 14:30—18:00 。
二、听证会地点:固原市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隆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隆德县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0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固原市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由各乡镇(街道)、发改、财政、统计、农牧等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联系人:李立 联系电话:0954-6016490 13709546077
特此公告
固原市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