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5-0005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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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
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6号)和《中共隆德县委办 政府办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5〕1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机械冷藏库。以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种植相对集中的乡镇为重点,计划建设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4座(500吨1座、200吨3座),采用组装式结构。以县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重点,优先支持蔬菜(含菌菇)种植面积大、产业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经营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建设,并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冷藏保鲜运输车。以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产业为重点,择优支持县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冷藏保鲜运输车6辆,优先支持产业规模大、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经营主体。要求车辆必须是2025年新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生产,车辆登记证载明核定冷藏容积20吨以下。车辆须入户在申报主体名下,合格证、完税证明、入户证明、保险等手续齐全,正常开展运营。
二、项目补贴政策
(一)机械冷藏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经营主体建设机械冷藏库,验收合格后,按照建设总造价30%给予补贴,即100吨总投资50万元/座、补贴15万元/座,200吨总投资66.7万元/座、补贴20万元/座,500吨总投资116.7万元/座、补贴35万元/座。
(二)冷藏保鲜运输车。按照“先购买后补助”方式,对经营主体购置20吨以下冷藏保鲜运输车,符合冷藏车购置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购买价格(发票价格)30%给予补贴,每个主体限补1辆。
三、遴选主体要求
(一)遴选主体数量。计划遴选机械冷藏库建设主体4家,冷藏保鲜运输车购置主体6家。
(二)申报条件。县内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从事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产业,规模较大、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申报建设机械冷藏库的土地性质必须为农村商业用地或建设用地,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
(三)申报资料
1.申报建设冷藏保鲜库需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1)、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表(附件2)、建设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从事产业土地流转协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申报主体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
2.申报购置冷藏保鲜运输车需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3)、建设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从事产业土地流转协议、申报主体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
四、遴选程序
在隆德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遴选评审小组,从地理位置、土地性质、产业发展、运营管理能力、联农带农等方面实地勘察和综合评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定,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5年4月15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16日前递交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维新
办公室电话:0954-6011377
附件:
1.隆德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机械冷藏库)申请表
2.隆德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机械冷藏库)用地审批表
3.隆德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冷藏保鲜运输车)申请表
4.项目申报主体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