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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5年蔬菜产业财政项目和实施地点申报遴选公告

索引号 640423014/2025-0007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植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发〔202416]精神,请你们组织辖区内各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结合实际积极申报蔬菜产业财政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扶持政策

(一)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项目2个。

以设施蔬菜种植为主,集中连片,优先选择已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上海市外蔬菜主供应基地以及取得GAP 认证基地。全面落实“五化六统一”生产管理要求(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打造成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四好” 农业园区。标准园种植作物结合本县特色优势产业。

1)核心示范区(30亩):

①示范蔬菜新品种、②示范鱼菜共生或“三零”蔬菜种植新技术新模式 、③示范富硒蔬菜种植技术、④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⑤示范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⑥示范番茄潜叶蛾防治技术、⑦示范生物菌剂应用技术、⑧示范设施蔬菜种植自动化控制技术。

以上②③④⑤⑥⑦集成示范时,每棚设置 0.2 亩对照,比较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效果。

(2)生产示范区 70 亩: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配套应用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保健性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处方、生物菌剂应用、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模式。

补贴标准:50万元/个,遴选实施主体和地点。

(二)2025年冷凉蔬菜绿色技术推广项目。

1.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1个,应用面积50亩,免费租赁大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一套,(遴选确认免费租赁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

2.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应用300亩,按照每亩500元补贴标准实施(遴选确认实施主体和地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采购菌种、秸秆物化补贴等费用)。

3.推广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100亩,按照每亩500元补贴标准实施(遴选确认实施主体和地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采购蚯蚓粪)。

4.三零”技术50亩,按照每亩1000元补贴标准实施(遴选确认实施主体和地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采购“三零”技术实施所需物资)。

5.新技术新品种示范基地创建2个,各10亩,(遴选确认实施地点,创建费用:5万元/个。)

(三)食用菌菌棒补贴项目。

优质花菇菌棒补贴80万棒,种植户或食用菌栽培经营主体从宁夏境内注册的食用菌正规菌棒生产加工基地购买优质花菇菌棒,要求生产菌棒菌丝生长发育良好,正常出菇率 90%以上,购置花菇菌棒每棒予以补贴 1 元。

项目资金:80万元,遴选确认补贴主体。

二、项目建设原则

所有项目均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联农带农的原则,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果。

三、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注册的新型经营主体、具有本县户籍的种植户;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纠纷,直接从事种植业且具备一定规模;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按时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四)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

、申报方式

(一)自主申请。有意向的种植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4月25日前,将《隆德县2025年种植业财政项目申报表》和具体实施方案递交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蔬菜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二)资料审核。根据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经县农业农村部门遴选,确定实施主体。

附件:隆德县2025年种植业财政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褚海鹏 0954-6011501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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