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640423010/2025-0005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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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隆德县渝河河道防洪工程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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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隆德县交警大队隔壁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德县渝河河道防洪工程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地理坐标范围:城关镇项目区:东经106°5′1.383″~106°5′41.397″, 北纬35°37′16.149″~35°37′23.874″; 沙塘镇项目区:东经106°2′47.377″~106°0′5.003″, 北纬35°36′45.444″~35°34′53.744″; 神林项目区:东经105°56′48.871″~105°54′57.016″, 北纬35°35′8.575″~35°32′59.726″; 联财项目区:东经105°53′25.555″~105°49′46.481″, 北纬35°33′4.168″~35°34′5.387″。 | 隆德县水务局 | 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2万元,占总投资的5.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800m2,不涉及永久占地,均为临时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洪渠道2.45km,改建排洪渠道1.55km,维修、清淤排洪渠道4.41km;清淤河道1.45km,河道砌护单侧长0.65km,铺设管涵0.06km,防冲截墙4道;新建过沟方涵2座,新建过路涵管20座,新建柳谷坊8座、土谷坊1座,清理河道阻水片林750株;沟道植树0.5hm2。 | 1.施工期环境影响。⑴废气:施工单位采取施工围挡、防尘网、洒水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处理。施工过程中,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限速行驶;清淤前及干化晾晒过程中向河道淤泥层投加功能微生物抑制剂或微生物促生剂,利用微生物大量分解河道淤泥中的污染物,减少清淤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⑵废水:选用规范的施工工艺及方法,各施工营地内分别设置1座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定期维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施工人员依托周边农村旱厕,不在施工区域内住宿。⑶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⑷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尽量在施工期场内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理;对具备存活能力的树木就近移栽,对不具备存活能力的树木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清淤淤泥采用自然干化的处理方式,干化后汇同拆除渠道砼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采用单侧围堰分段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尽量保护土地资源,不要打乱土层,要先挖表土层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要先填心、底土,然后平复表土,施工期结束后进行人工补植。 2.营运期环境影响:设置环保标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检查对施工扰动区域的土地恢复情况,定期对林草修复种植植被及柳谷坊进行养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