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11/2026-0001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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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广大企业和群众: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公平透明、便捷高效、自主择优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现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和固原市“网上中介超市”,全面推广使用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全面依托市级建设、规范运行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全县中介服务“一网发布、一网选取、一网管理、一网评价”。严格遵循企业自主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选取中介服务行为,充分保障各类企业自主选择权,推动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平台使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项目建设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均须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开展采购。具体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测绘测量、质量检测、安全评价、消防技术服务、节能评估、房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财务审计、安全评价、资产审核等中介服务,实现应进必进、全程网办。
三、规范平台运行管理
(一)统一平台入口。所有中介服务事项发布、机构选取、合同备案、履约评价、结果反馈等环节,均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办理,实现全县中介服务与市级搭建平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统一管理。
(二)规范机构入驻。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可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线上申请入驻,经平台审核备案后,即可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对应中介服务业务,逐步完善县级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建设。
(三)自主择优选取。各建设单位、企业作为服务委托方,登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可自主查询中介机构资质、服务范围、收费标准、信用评价、业绩案例等信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全程线上完成委托、签约、履约等流程。
(四)强化信用监管。县城建交通局将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加强中介服务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违规、服务劣质、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惩戒、清出平台,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隆德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作为附件一并执行,今后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工作实际动态更新。
附件:隆德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