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3/2024-0005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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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661号文件,根据隆德县人民政府第58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将中央衔接资金共14994万元下达,请按文件要求,专款专用。
本次下达中央衔接资金1499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962万元,以工代赈任务75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82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2700万元。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等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
以上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预算支出科目,请按实际支出方向明确到项级科目。
附件:1、2024年度中央衔接资金分配表
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隆德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