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关于下达隆德县2025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07/2025-00035 文号 隆财指标〔2025〕63号 生成日期 2025-1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四批)》(宁财(债)指标〔2025〕487号),现将隆德县2025年第三批新增债券资金12858万元拨付各单位(其中:一般债券4038万元,专项债券8820万元)。请按项目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请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宁财(预)发〔2018〕762号)文件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按规定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


附件:1.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三批)分配明细表

2.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申报表





隆德县财政局

20259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