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5-00041 | 文号 | 隆政办发〔2025〕6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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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其中,交由县政府系统办理的共有80件(条)。县人大代表议案2件,重点督办建议13件,一般建议13件;县政协提案15件,建议37条。为切实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凝结着代表委员对我县高质量发展深层次问题的思考,承载着社会各界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美好愿望。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各乡镇和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改进政府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围绕“办理高质量”要求,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同本行业、本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把办理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高质量办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
二、严格办理程序,加强沟通协调
(一)及时受理分办。各承办单位在接到议案、建议和提案后,要认真进行核实,逐件登记,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理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主办单位要主动沟通,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向主办单位提交办理意见。
(二)严格答复期限。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建议必须在规定时限前办理完成,建议提案由主办、协办单位共同承办的,协办单位要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并附《代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送达每一位代表和委员,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办理复文应同时送县政府办公室;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并填写《议案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的,该联系卡一并送县政府办公室。
(三)规范答复格式。在议案建议提案答复中,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被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用“C”标明。办理复文是否可以公开,均应在复文首页上标注清楚。
三、注重办理质量,强化办结效率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要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在提高办结率、满意率上下功夫,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对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因客观条件或政策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诚恳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在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完成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历年因条件所限未全面办理完成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列入新的工作计划,制定办理方案,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四、健全督查制度,严格目标考核
今年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督查督办工作,将继续坚持主协办单位责任并重的原则。各承办单位要统筹安排,制定办理计划,高质量加快办理,并及时将办理进度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县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分别于6月、8月对办理工作开展实地与书面、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承办单位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效果差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赋分的重要依据。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3.议案建议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4.议案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
5.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内容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