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14/2026-001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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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各乡(镇)、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68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78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第二批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6〕101号)精神,现将2026年财政支农项目有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隆德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
1.工作任务。青贮玉米种植面积2.6万亩。
2.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加工优质全株青贮饲料,收贮品种以青贮玉米、粮饲兼用玉米为主,兼顾苜蓿、饲用小黑麦、饲用燕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收贮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小黑麦、饲用燕麦、饲用高粱)按照补贴资金除以收储主体总收储量计算补贴标准,青贮池按0.75吨/立方米折算,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资金,每吨补助标准不超过50元。
二、隆德县2026年肉牛适度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1.工作任务。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建成3个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200头肉牛适度规模养殖场。
2.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建设标准化肉牛圈舍2000㎡,建设青贮池1200m³,肉牛存栏20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50头以上,配套建设消毒池、消毒室、办公室、干草棚、积粪棚、厂区围栏及大门,配套与生产相关的设备,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资金30万元/个。
三、隆德县2026年“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项目
1.工作任务。在区外建设“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品牌体验店1个。
2.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建设门头为“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体验店”的牛肉产销体验店,采用“餐饮体验+产品销售”模式:门店面积≥200㎡、配备80m³冷库及真空包装机、切片机、绞肉机、电子秤各1台,划分餐饮、展销、仓储三区。年销牛肉50吨以上,兑付4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资金用于场地改造及相关设备购置。
四、隆德县2026年滩羊产业家庭牧场培育项目
1.工作任务。全县遴选出“300”模式家庭牧场10个,家庭牧场未享受过自治区级同类项目支持。
2.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培育家庭牧场10个,每个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改造提升养殖棚圈、草料棚等养殖设施,配套应用饲草料加工、机械化饲喂等设备,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
五、隆德县2026年特色化品种选育项目
1.工作任务。在全县遴选2个黑安格斯、西门塔尔、秦川等基础母牛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2.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建设主体5万元的补助资金,建立改良后代系谱、繁殖、生产等档案记录,规范开展生产性能测定, 在初生、断奶、6月龄、12月龄、18月龄测定体重、体高、十字部高、体斜长、胸围、管围等体尺指标。
六、隆德县2026年差异化品种扩群项目
1.工作任务。在全县遴选1个以上黑安格斯、和牛等基础母牛存栏200头以上的高端肉牛繁育基地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2.补贴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建设主体40元/支和牛冻精补助资金。
七、生猪畜禽产业
(一)生猪产能调控项目
1.工作任务。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新(扩)建生猪规模场1个,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
2.补贴标准。按设备投资总额的4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特色生猪养殖技术推广项目
1.遴选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遴选2个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符合防疫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开展特色生猪养殖技术推广。
2.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在特色生猪养殖基础上,开展二元、三元杂交试验,补助资金15万元。
八、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个性条件
1.隆德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的对象必须是养殖新型经营主体、专业青贮饲料收贮合作社以及饲草配送中心,且具备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往年未报送资料、资料不齐全、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纳入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养殖场家畜年饲养量要达到一定规模(肉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 100头以上),存栏量以项目验收时实际存栏数量为准,且收贮总量必须在350吨以上、青贮池容积450立方米以上;项目实施对象必须具有标准化青贮窖或堆贮场地、饲草收获和加工机械设备,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代加工青贮的协议和凭据;青贮饲料品质优良,制作验收过程中发现黄贮或掺杂黄贮的不予补贴。
2.隆德县2026年“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须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牛肉加工销售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卫生许可等行业管理条件;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隆德县2026年肉牛适度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需有相应规模的建设用地,且距河道、村庄、道路有一定距离,符合《宁夏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建设主体经济实力强劲,场区建成后能持续运营,并带动当地农户增收致富。
4.隆德县2026年滩羊产业家庭牧场培育项目。滩羊产业家庭牧场培育项目申报主体需提供土地备案手续。
5.隆德县2026年特色化品种选育项目及隆德县2026年差异化品种扩群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已建成的“安和”、“安秦”杂交繁育场,具有完善的改良台账及繁育记录。
(二)共性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实施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征信良好,经营主体信誉良好,信誉不良的取消遴选资格;
3.申报主体须为隆德县内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具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
4.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遴选程序
(一)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审确定。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家庭牧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查看,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十、项目遴选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时间
2026年6月8日至6月14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3.履职尽责调查表;
4.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环评等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一、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数量小于或等于计划分配指标数量,经评估达到实施要求的,直接确定申报资格;如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数量大于计划分配指标数量,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2.申报主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或伪造佐证材料,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主体,一经核实,取消实施资格。
3.按照申报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如申报主体数量大于或等于指标数量,不再接受任何报名;如申报主体数量小于指标数量,后续若有经营主体申报本方案中的项目,不再另行发布遴选通知,统一按照本通知执行申报、遴选程序,直到指标数量完成为止。
联系方式: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4-6011381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街205号农业农村局四楼
附件:1.隆德县2026年 项目(除粮改饲)申报表
2.隆德县2026年“ ”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
4.隆德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